目標二:追贓——斬斷經濟命脈
跨境追捕不僅是追人,更是追贓。工作組深知,只有徹底斬斷腐敗分子的經濟命脈,才能防止其利用境外資產繼續逍遙法外甚至卷土重來。
·境外民事訴訟:針對已明確的境外資產,如王振宇名下在a國的別墅、劉建業通過空殼公司在c國持有的酒店股權等,工作組組織受害單位(如被侵吞資產的國企)或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在資產所在國提起民事訴訟,主張這些資產來源于中國的腐敗犯罪,要求當地法院判決予以沒收和返還。這個過程涉及復雜的法律適用和國際私法問題,耗時費力,但卻是追回資產的重要合法途徑。
·刑事沒收國際合作: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條約,我國司法部門向資產所在國提出刑事司法協助請求,提供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和證明資產屬于違法所得的證據,請求對方直接沒收并返還這些資產。
·“罰沒分享”協議探索:對于一些追繳難度極大、所在國配合意愿不高的案件,工作組甚至開始探索與國際社會建立“罰沒分享”協議的可能性,即追回資產后按一定比例與協助國分享,以調動各方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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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穎團隊的見證與思考
趙曉穎團隊作為此案的深度參與者,雖無法介入核心的跨境追捕行動,但通過有限的通報和公開信息,密切關注著這場跨越國界的較量。“沒想到,這場斗爭最終會延伸到國門之外。”小吳感慨道。“這說明腐敗是全球性的毒瘤,反腐敗也需要全球性的合作。”老陳補充。小林則更關注技術層面:“跨境資金追蹤和證據固定,對技術和國際合作的要求太高了,我們還有很多要學習的地方。”
趙曉穎則想得更深:“跨境追捕和追贓的艱難,反過來也警示我們,必須扎緊國內的籬笆,完善監管制度,從源頭上遏制資金外逃和人員外逃。同時,也凸顯了構建國際反腐敗統一戰線的極端重要性。”
這場波瀾壯闊的跨境追捕,充滿了外交斡旋、法律博弈、心理較量與技術對抗。它考驗的不僅是中國反腐敗的決心,更是國家的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每一個外逃人員的被遣返,每一筆境外贓款的被追回,都是中國融入全球反腐敗治理體系、展現負責任大國形象的具體體現,也是對國內所有腐敗分子和潛在違法者的最強有力震懾:無論逃到哪里,無論將資產隱藏在何處,都終將受到法律的審判和正義的追索。天涯海角,雖遠必究!這柄跨越國界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已然高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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