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奕確實有著是否暗中拉攏元士達之子的考慮。
坎朝將止戈之約敲定為功德大賽,讓各州先行海選,決出勝者,再與南奕競技。
南奕自然也不會干看著啥也不做,打算暗中扶持一人參與海選。
若其扶持者能在海選賽中脫穎而出,拿下決賽資格,便可作為暗手存在。
而南奕之所以要暫留元州,不肯提前去雷州,則是因為扶持之人,只適合在元州尋覓。
坎朝與離朝,國情不同。
坎朝,共分十四州。
其中十一脈月宰道統,各自占據一州,作為教化道場;然后分別與離朝、震朝、兌朝接壤的三州,則是由眾多旁門競相較技,上演百家爭鳴。
雖說坎朝各州高度自治,一州即似一國,故有梵國之稱。
但相較而,邊境三州之民,“萬眾一心”的程度要弱于內地梵國。
所謂“萬眾一心”,乃是在和梵國修士打交道時,不可不嘗的梵國特色。
梵國修行界,有共享修行之風氣,不論舍利元氣還是神通果位,皆可共享。
再加上功德林的存在,使梵國修士不僅自身發幣,亦會購置他人之幣投資修行,進行修為置換,可謂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發展到極致,便是“萬眾一心”。
下修,乃至凡人,平時確實有著自我意志。
但關鍵時刻,同一道統派系的上修,隨時可以頂號代為操作。
因為梵國的修行體系,向上不設防。
不僅是上修可以隨時頂號,下修也不存在心防一說。
凡下修所知,皆為上修所曉。
所以,南奕若想暗中扶持一人,只適合留在邊境三州之一的元州物色人選,而不能去帝都雷音市所在的雷州。
至少,在元州,還有希望找到沒有納入“萬眾一心”的適合人選。
至于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納入“萬眾一心”,則取決于其是否有借法行為――可以把自身元氣或神通等等借出去,但不能借法他人。
在坎朝,只要借法他人,就等于對相應梵國道統開放賬號權限。
不過,是否借法,全憑自愿。若能堅持苦修,不行借法之舉,也就不用擔心會被上修頂號。
對于堅持不借法的苦修士,坎朝有一專屬名詞,喚作小乘梵法。
反之,自愿加入共享修行,通過借法快速提升修為,則被稱作大乘梵法。
梵國修士,普遍修的是大乘梵法。
只有世家之中,嫡長子以外的人形電池,有可能仍舊屬于小乘修士。
所以,南奕欲暗中扶持一人參加功德大賽海選,只能在元州當代世家子弟中物色人選。
原本,根據趙朗提供的元州情報,南奕初步考慮接觸的乃是元士達第三子,元英天。
因為元英天已是上沙彌,對應養氣圓滿,不像元英齊還只是小沙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