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倩拿起一個銀錠,放在手上掂量掂量,“這東西真的挺重的,看著不大,分量這么足。”
“玉手鐲我不要,在農村待著,戴個玉手鐲像什么樣子?人看著會眼紅,干活也不方便。”
她又說到了手鐲的事情上去。
看著陳浩,“你也別什么好東西都往家里拿,得要給底下的人分一分,給跟著你的那些人分一分。”
“什么東西都往家里拿,不給人分,誰還跟著你?這些東西雖然稀罕,但看一看也就得了,過個眼癮。”
“要說實在,那還是大米,肉,衣服這些實在,能讓人肚子填飽,讓人身上穿暖和,這比什么都好。”
跟陳浩先前在縣城的宅子里,對富澤和富云舒說的一樣。
童倩壓根就不會戴玉手鐲。
她是一個很務實的人。
夫妻倆,知根知底的。
“你說的對,要想讓人跟著自已,必須得要給些好處,就是釣魚,那也得先撒餌料,餌料打足了,才能釣到大魚。”陳浩說道。
“玉手鐲戴著的確是不方便,太招搖,太顯眼了,所以就送了出去,你如果真想要戴手鐲子,可以把這金子、銀子去打手鐲,打戒指,或者是打項鏈,都能行。”
“這些能拿去打手鐲,打項鏈?”童倩說道。
家里錢多了后,她沒有那么興奮了,但這次的幾個銀錠和一塊金條,讓她有興奮,自已男人總是能找到她的興奮點。
時不時的讓她感受一下。
“肯定能打。”陳浩點頭,“給點手工費,找個金銀匠鋪,讓人幫著打就行了,你也別稀罕丈母娘的那個銀手鐲了,那東西壓根就不值錢。”
“咱們也能有,而且有好些個,還能有金手鐲。”
童年的很多事,要等大了才明白。
童年的很多陰影,一輩子可能都無法釋懷。
“算了,不打了,穿金戴銀的也很招搖,讓人看見不好,這些銀錠和金塊還是藏起來,以后留給娃,等他們結婚的時候,就分給他們。”童倩想了想,還是搖頭。
“等他們結婚的時候,就瞧不上這點東西了。”陳浩道。
等老大妮妮結婚,差不多要20年左右。
就是2000年左右,金子銀子早就能交易了。
作為老子,也不可能在閨女出嫁的時候,只給這么些陪嫁。
“對了,這些東西你是從人家宅子里挖出來的,人會不會找過來?”童倩問道。
她想到了這一茬。
“就是找過來也不承認,這上面又沒寫他們的名字。”陳浩說道。
他從懷里摸出房契,給童倩看,“不過這房契上面倒是寫了名字,但也沒有關系,這東西在誰的手上,誰有理。”
“實在要不行,就把寫名字的那個地方給撕了,到時候再找人疏通下關系,直接把這宅子買過來也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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