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內,發哥帶著腳鏈和手銬坐在審訊室的椅子上,由于身高太矮,雙腳是懸空狀態,徐堯打開攝像機和筆記本,跟同事一起對發哥進行審訊。
“姓名。”
“高德發。”
“年齡。”
“42。”
基礎信息問完后,徐堯進入正題:“認識李大偉嗎?”
李大偉?
發哥皺眉,在腦海中搜尋這個名字,叫大偉的人很多,但叫李大偉的他還真不認識。
搖頭道:“不認識。”
“那你認識王年嗎?”徐堯繼續問。
發哥思考了幾秒鐘后,又搖了搖頭:“也不認識。”
徐堯和同事對視了一眼,翻出王年的日記,對發哥詢問道:“1997年6月15號和6月20號,還記得發生什么事情了嗎?”
發哥:???
“都三年前的事兒了,我哪兒還記得?”
“你再想想。”徐堯給出一點兒提示:“那幾天,你委托他人辦了一件大事兒。”
大事兒?
兇殺案?
發哥心臟砰砰砰亂跳,試圖在一團漿糊的腦子里尋找三年前的事情,關鍵點委托他人辦了一件大事兒什么大事兒?一些畫面從他的腦海中跳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