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翊的猜想其實也沒什么錯,這樁案子當天就被偵破了。
杜城出了趟外勤,不僅帶回來劉連明已死的消息,還有一封被刪除的郵件。
恢復數據同樣是常夷的強項。
那封郵件就是被替換的園區監控——里面是蔣歌漏夜約會死者的視頻。
這是劉連明保存的殺人證據,同樣也是他勒索敲詐的絕佳利器,如果他不那么貪心,也許不會被殺人滅口。
隨后,蔣峰等人從通訊公司查到劉連明死前最后一通電話,聯系人是蔣歌。
憑這些證據,已經夠定蔣歌的罪了。
沈翊在見到蔣歌時,立刻猜出了她的下毒方式——梁毅是手控,劉連明酗酒,只要將毒藏在指甲里,便可神不知鬼不覺的下毒。
這一點也得到了蔣歌的供詞證實。
種種證據擺在眼前,即便沒有沾染氰化物的毒指甲,一樣可以定她的罪,蔣歌并不后悔殺人,她只是后悔自己為了變美,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唉,你說這個蔣歌是不是傻?她都被侵害了,還光想著保全工作,但凡她一開始站出來報警,那個梁毅早被抓了,后面也就不會有那么多女孩重復她的遭遇。真是又可憐又可恨。”
中午刑偵大隊的同事們聚在食堂一起吃飯,一條長桌上圍坐了十來個人,你一我一語的,就說起了蔣歌。
常夷的對面就是沈翊,他笑了笑,溫和的回應那個小警察:“蔣歌確實有錯,錯在利益受到侵害沒有第一時間報警,但她的反應恰恰是正常人受害后的心態。”
“你看這樁案子里,一共有87個女性受到傷害,超過一半都是被強迫的,但她們有報警嗎?你不能因為蔣歌是第一個受害的,就要把錯誤歸到她頭上,這世道對她已經很不公平了。”
受害者有罪論從來不是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