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很清楚,現在大明朝這些官員,有一個算一個,都不是什么好鳥。朝廷的官俸對于他們根本是無足輕重。州縣官員們有州縣官員的生財之路,主要是火耗和羨余,征銀有火耗,征實物有羨余,還不要說州縣官員們還可以在案件辦理等事項上直接撈取好處。
京官們也有自己的生財之道,就像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污泥一樣,京官向外官索賄,上級官員向下級官員索賄,這都是現在極為正常的事情。京官們無法直接撈取銀子,那就從外官們手上撈取常例銀。
而且雖然朝廷的官俸微薄,但是官員們是絕不會虧待自己的,他們肯定要想方設法維持自己的生活。
嘉靖說道:“徐閣老,官員們沒你說的那么慘,朕看他們不用朝廷的官俸,就靠皂隸銀也能活的不錯。”
所謂皂隸銀也是大明的一項陋規,朝廷按品級或衙門職事的繁簡輕重,分別撥給定額的皂隸。皂隸之撥給、查盤等事均由兵部武庫清吏司負責。
比如文職一品二品十二名,三品十名,四品六名,五品六品四名,七品至九品二名。而且翰林官、科道官、中書舍人等還要額外再增加一名。
各個衙門也有一定之規,如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這樣的部院衙門每處直堂三十名;鴻臚寺、翰林院每處值堂十五名;宗人府、太常寺、國子監,每處直堂十名;詹事府、太仆寺、欽天監、太醫院,每處直堂六名;光祿寺、尚寶司、六科、中書科系內府衙門,各用看朝房四名,這些都是朝廷的定例。
本來這些皂吏是以均徭的形式從百姓家中征發而來的,但是官員們很快就從中發現了生財之道,就是收取皂吏銀,即收受皂隸的銀兩,然后放回務農,以銀代役。用弘治年間的大學士李東陽的話說就是:“京朝官祿薄,仆馬薪芻,咸資之隸,遣隸,得歸耕,官得資費。”
這個在現在已經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而且這不是某些官員或者某個衙門的單獨行為,而是整個朝廷的潛規則了,公使皂隸不愿當者,每名歲出工食銀十兩,俱定期解部,按季發給各官、衙門。皂隸銀是一筆非常可觀的收入,官員每放賣一個皂隸即可得銀十兩,這相當于于九品官幾個月的月俸。
這筆銀子足夠他們養家糊口了,當然,你要什么天天散衙之后想和八大胡同的小姐姐們談心,指望這些銀子顯然是不夠的。
嘉靖對于這些事情是門清的,所請雖然徐階極京官的清苦,但是嘉靖并不為所動,他很清楚,官員們有幾個是真正靠著官俸過活的啊,這些還算是合法的收入,要是那些灰色的或者不合法的收入那就多了去了。
嘉靖當即拒絕了徐階的提議,然后將李春芳留下。嘉靖很清楚,天津的事情,徐階未必能夠想得到,如果沒人提醒的話,徐階怎么會無緣無故的就想到天津鑄錢的收入呢?肯定是有人提醒了徐階,而最有可能的當然就是李春芳了。
徐階和袁煒走后,嘉靖問道:“李春芳,你膽子不小啊,怎么,這就想著做忠臣、直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