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芳也開始積極的籌劃起來了,這么大的事情,肯定是要仔細籌劃的。此事的重點是如何騙過在宣府口外的黃臺吉,還有完成襲擊之后的撤出,馬芳很清楚,自己此舉可謂是狠狠的打了俺答的臉,俺答肯定會報復的,一旦被回師的俺答給咬住,那馬芳部就危險了。
所以馬芳認為,整個行動最危險的就是撤回的環節就是撤回來的時候,回撤途中有可能遭遇俺答和黃臺吉的阻擊,所以馬芳認為,原路返回是不現實在,大軍突襲板升城后,直取捷徑回大同鎮才是最方便的,這樣就可以避開俺答的追擊了。
這就需要協調宣府和大同兩鎮官軍互相配合了,而且這事恐怕不是馬芳一個宣府總兵能夠解決的,宣大總督曹邦輔,甚至兵部尚書江東都需要參與進來。
馬芳向嘉靖詳細陳述了自己的意見,嘉靖將馬芳的奏疏給了朱載坖,朱載坖看過之后,堅決支持馬芳,認為不僅是大同鎮和宣大總督曹邦輔,薊鎮和薊遼總督歐陽必進也應該配合馬芳。
而且朱載坖還順勢提出了自己的主張,就是在對南倭北虜的作戰中,應該重將權。朱載坖認為,官軍之所以屢戰屢敗,除了官軍本身的各種問題之外,大明的體制制約官軍也是很重要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地方的督撫大員,尤其是總督,過度干涉總兵用兵教戰,是極為不利的。按照大明制度,總督負責布置方略、調度兵馬。這是地方總督的首要職責。大明設置地方總督的目的是以其中央欽差的身份統轄地方軍政,以便于統一事權,完成預定的軍事任務。統一事權說明地方總督握有軍事指揮權,有權謀劃軍事方略,調度麾下兵馬。
同時,總督還負有節制文武、舉劾官員的權力。節制文武是指地方總督在征伐、鎮守過程中,有權指揮調度所轄文武官員,而且對于總兵官來說,總督更是手握糧餉大權,使得總兵不得不俯首聽命,積錢糧,糧餉是軍務的一大重要內容。地方總督持有糧餉權,能夠奏調、籌措糧餉。
使得總兵官根本無法獨立行使指揮權,總督一般以兵部尚書或侍郎加都察院都御史銜出鎮地方,同時持有王命旗牌,又手握糧餉大權,本來現在就文貴武賤,地方督撫們更是捏住了總兵們的命門,總兵雖然號稱總鎮軍門,但是在地方督撫的眼中如同牛馬走狗一般。
若是像江東、楊博、曹邦輔這樣知兵的大臣總督數鎮的話還好,可怕的就是那些不知兵的人一旦擔任督撫大員,胡亂指揮,就會導致官軍大敗,所以朱載坖認為,應當重將權,也就是提高總兵的權力,尤其是在軍事指揮上權力。
鎮守總兵官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邊境安全。在戰時,鎮守總兵官要負責帶領軍隊出征。在太祖、成祖、仁宗宣宗時期,總兵總攬軍務,權力極大,而自正統以來,鎮守總兵官的地位呈現出不斷下降的趨勢,與之相反的,軍鎮內部鎮內部的文官系統、宦官系統權力開始抬頭,不斷侵奪總兵官的權力。
嘉靖以外藩入繼,與宦官的關系較為疏遠,所以在繼位之初,就懲處了一批在前朝惡跡昭彰的內官,作為樹立威信的手段。加之自嘉靖二年以后,軍鎮中頻繁發生士兵嘩變的事件,鎮守內官在軍鎮中侵占屯田、私役軍士的惡行被公之于眾,文官團體趁機發力,不斷向嘉靖上疏,陳述宦官出鎮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