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正茂作為巡鹽御史,當然是極為了解的,他對朱載坖介紹道:“殿下,曬鹽之法,近海預掘土溝,以待潮入,溝旁堅筑曬池,九層或七層,自高第下,潮退兩人繩系柳斗,戽溝水入第一層池中,注滿曬之。然后,放入第二池,則又灌首池使滿,次第放至末池,投石蓮試之,蓮直立,鹵成矣。于是趁晴曝一日,即成鹽。”
曬鹽法比之煎鹽法要好多了,出鹽多,而且節省人力和燃料,但是長蘆鹽場卻沒有大規模推廣曬鹽,這是朱載坖不太明白的。
面對朱載坖的疑問,殷正茂也是無奈,雖然曬鹽法有種種好處,但是前期的投入可不小,需要在氣候溫和,光照充足的地區選擇大片平坦的海邊灘涂,構建鹽田。需要大量的人力,而現在鹽場灶戶逃亡,根本沒有足夠的人力和銀錢來修筑鹽田。
國初之時,灶丁原額三萬八千有余,現在僅有一萬,還有不少的老弱之輩,能夠完成朝廷的鹽課就已經是勉力了,哪里還能再大興鹽田的修筑了。
殷正茂還重點說了鹽場的總催之害,總催負責管理灶戶的鹽業生產和日常生活,與灶戶的關系最為密切。總催作為鹽場中的小頭目,本應協助場官一同安撫灶丁,督導鹽課,但其常利用手中權力徇私舞弊,多有侵害、欺壓灶丁之舉。
朝廷向灶戶按人丁有錢糧的支給,是為了保障灶戶能夠安心的為朝廷生產食鹽,這些錢糧本就經過官府的層層盤剝,所剩無幾,總催還要盤剝克扣,在清查人丁時,以富作貧,以貧作富;以精壯作老幼,以老幼作精壯;非殘疾者作殘疾,真殘疾者反不開除;非孤寡者作孤寡,而真孤寡者反不優免;見在而捏為逃亡,逃亡而捏為見在,好冒領錢糧。
這樣造成的結果就是大量灶戶舉家逃亡,國家的鹽課日益減少。朝廷雖然斷督令各場招撫、清查逃灶,嚴禁隱匿。但是灶戶逃亡的風潮并沒有因此被制止。
而且這些逃亡的灶戶往往成為私鹽的來源,大批的逃亡灶戶聚集在一起,販賣私鹽,到了本朝,灶戶販私的武裝力量越來越大,有的已與盜賊無異,遇官兵阻攔便持兵器拒捕。
他們千百為聚,高檣大舶。行則鳥飛,止則狼踞。殺人劫人,不可禁御。他們挾兵負弩橫行于江河,官兵敢遠望而不敢近語,鹽運司的鹽丁根本不敢去阻攔這些私鹽。
這樣造成的后果就是,一方面,朝廷按丁征鹽,既然灶戶大量逃亡,產鹽隊伍急劇縮減,那么鹽課勢難如數征收,官倉缺額巨大。另一方面,隨著市面上私鹽越來越多,官倉之正鹽由于價高,難以與之抗衡,面臨無市可售的局面。官鹽阻滯,私鹽泛濫,鹽政日漸廢弛,官營鹽制遭到巨大破壞。
更加要命的就是朝廷的收入因此受到巨大的影響。
朱載坖和殷正茂談了一會之后,各自都回去寫奏疏了,朱載坖的奏疏是請求嘉靖撥錢,整頓長蘆鹽場的,朱載坖了解道,國初長蘆鹽場尚出食鹽二百萬斤,現在鹽課不足百萬斤,朱載坖請求將鹽運使由海瑞兼任,推廣曬鹽法,增加官鹽。
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