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發生在將張寅等人押解到京師來之后,為了證明清白,張寅的二十多位鄰里與友人不畏被謀反罪牽連的危險,從山西趕到北京為張寅伸冤。還沒等他們進北京城,戶科給事中常泰于嘉靖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上《為捕逆賊以正國法以絕禍本事疏》。
常泰在奏疏中稱:又訪得李福達死黨二十余人,潛與大仁傳報消息,其間如魏慶、王玄、張公、吳保、張老人等廣攜財物,明住城外缸市李大仁屋內,朋同營救,輦轂之下豈賊黨縱橫之地!及照伊親薛濟、趙勝、楊拆等山西問擬供明,何冤可辯?乃令其家人薛奎、趙禮、賈文章扶同逆賊假稱分豁捏詞代辯,其情甚有可惡。
人家只是來為張寅作證的,常泰卻將這些人指為白蓮同黨,,這樣不但可以阻止他們為張寅伸冤,還得依謀反罪處死,這招甚為毒辣。
但是接連幾次三法司會審都不如嘉靖的意,而且各項證據實在是出入太大,刑部尚書顏頤壽等乃改擬張寅造妖律,這使得嘉靖極為不滿,御批三法司:死刑大獄不可輕有出入,這起人犯,各官所問先后情詞不一,及著你每會問及多偏聽回護,不肯從公詳辨,謀反重罪先乃率意加人,今改擬妖,亦不見追出妖書下落,這等含糊不明,有礙發落,必得原問原勘官員俱來質證,方得明白,各犯且都牢固監著。李玨、江潮、李璋吏部便推相應官更替。巡撫、兵部各差千戶一員前去,待各官交代,守催來京,畢昭也行文取來,原問三司官同并委官楊琦等都著山西接管巡按御史,差官拘送前來,馬錄既已交代,不見回京,錦衣衛便差的當官校拿解來京,待各官俱到之日,奏請問理。
在三法司多次訊問,無法得出結論后,嘉靖終于憤怒了。他認為這是朝廷官員們沆瀣一氣,明里是打擊白蓮妖人,實則是借此機會攀咬郭勛,打擊大禮新貴。
在嘉靖的強大壓力下,原審此案的李玨、李璋、江潮等人抵京之后,于嘉靖六年八月初三日,仍會官廷訊,乃歸罪于薛良,良原與張寅有隙,將李五妄作李福達,李福達妄作張寅,并無聚眾謀反,惑眾稱亂等情。
至此,方證得張寅并不是什么反賊李福達。至于被誣詳情,仍需進一步審訊。
嘉靖并不認可這個結果,繞了這么大的圈子,就為張寅平反就行了嗎?簡直是在逗萬壽帝君玩咯?
嘉靖當即下旨,將顏頤壽、劉玉、王啟、劉文莊、湯沐、顧佖、汪淵并聶賢、徐文華及江潮等,同各犯俱下三法司,署印官用刑推究,又原問官具馬錄主張,所主何意。
同時,為了防止舞弊,嘉靖令璁攝都察院、桂萼攝刑部、方獻夫攝大理寺,審理張寅案。經過一番審訊,對張寅家族譜系及其親屬關系理清后,又查得成化十八年山西黃冊內有李福達名字,彼時方七歲,至弘治二年王良、李鉞謀反時,方十四歲,豈有謀反充軍山丹衛之說也,計今嘉靖六年李福達年五十二,今張寅年已六十七,發就種種矣,何得以張寅即李福達也?
須發盡白的張寅比崞縣李福達大出十五歲。并搜馬錄篋中有大學士賈詠、御史張英、都御史張仲賢、大理寺丞汪淵、工部侍郎閔楷私書,與馬錄等人所勾連的官員也大多浮出水面,最終具得張寅被誣狀,使馬錄等締黨陷害張寅一家的罪行暴露無遺,張璁等對該案依法進行了判決。九月初七日,經世宗同意,后來,又將張寅案先后會問招稿集訂為一書,名《欽明大獄錄》頒布于世,以示刑罰之公。
此案,最后由嘉靖親自處理,處罰之重,不亞于左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