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她知道的這些,還是她偷聽她爸和她媽說話,才知道的。
駱珈的重點其實不在這里,她的重點是陳芳家的房,是花錢弄來的。
那是不是意味著工作崗位也能弄來啊。
畢竟,她口袋里,可是還有著兩千塊錢贓款的。
給她家弄個工作多好,一個就行了,多了太打眼了,也不好操作。
“你嫂子呢?她怎么沒和你在一起啊。”
陳芳在車站工作,也很好理解,畢竟家里父兄在運輸隊嘛,說白了,還是一個大體系的。
后世家里有那種在火車站工作的,就會比較好理解,那些工作說是世襲制的,都不為過了。
所以,為啥陳芳家,陳芳在車站,而她嫂子,卻在供銷社上班呢?
“我嫂子?她在供銷社呢,你忘了嗎?”
陳芳到底是個小年輕,有些事,藏不住。
這不,她一臉嘚瑟的湊近了駱珈的耳邊,小聲的說了起來。
“我嫂子那邊家庭條件也不錯,和我們家,那可謂是門當戶對了。”
說起這個,她還是有些小驕傲的,“我爸可是在運輸隊干了多少年了,常年往大城市跑,思想開明著呢。”
“我哥嫂結婚的時候,房子就不說了,娶媳婦準備房子天經地義,鳥下蛋還得筑個巢呢。”
駱珈在一旁,連連點頭。
“嗯嗯。”
然后呢?她秉著耳朵,細細的聽著。
“到了彩禮,我嫂子那邊想要18塊,外加兩轉一響。”
這個駱珈還是有所了解的,三轉一響嘛。
自行車、縫紉機、手表,外加收音機。
陳芳繼續說著:“嫂子娘家的意思是,人家那邊陪嫁28塊,外加一只手表,我們這邊出自行車,縫紉機,外加收音機。”
“我爸說娶媳婦花錢,天經地義,就是吧這有的東西買回來,實在是沒啥用處,還不如弄點實實在在的呢。”
說到這里,駱珈算是明白了。
合著,這倆家拿著彩禮和嫁妝,給孩子,又弄了個工作崗位。
確實哈,這經常往大城市跑,有了見識之后,就是不一樣哈。
“然后,就只要了一輛自行車,其他的錢,找人買了個工作。”
她說的神秘兮兮的,那邊的駱珈聽后,反倒是一臉意味深長的點了點頭。
要的就是對方這句話。
能運作就好。
陳芳也是個大喇叭,恨不得把自己家里的家底,全部都給抖出來。
“我的工作,結婚后,是要還給家里的。”
駱珈皺了皺眉,對方卻表示沒啥。
“哎呀,我都干了好幾年了,工資全在我自己手里捏著呢。我媽說將來用這錢,也和我嫂子一樣,爭取再弄個。”
恰好那邊,隔壁的門被人從里邊推開了。
是陳母,懷里還抱著一個小閨女。
“芳芳回來了?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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