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喜歡狗,以前我家有只狗的,可惜它...
我那只狗是我的心病,十幾年過去了我都不太敢想它。
一想到它,我的心肝就揪著疼。
文然說我太念舊情,執著又重感情。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優點,還是致命弱點。
金毛仰著頭伸著舌頭,那個樣子像是在笑。
我向它走過去,它很親人,我的手剛伸過去,它就把它的大腦袋放在我的手掌上。
毛茸茸的,軟乎乎的。
我感覺,我瞬間就被治愈了。
我抱著狗頭,立刻覺得它已經是我的狗了。
它粗糙粉紅的舌頭舔著我的手背,又癢又麻,又幸福。
周蘇城的聲音漂浮在我的頭頂:“以后你出門就讓它陪著你,它是導盲犬,很聰明的。”
我仰起頭捕捉周蘇城的眼神:“我又不瞎...”
“你可以把自己戳瞎配合它...”一旁的阿鬼冷颼颼地插嘴。
“導盲只是它的能力之一。”周蘇城把狗牌放進我的手里:“它是工作犬,被專業訓練過,如果再遇到今天的事情...”
“其實找阿鬼也很方便,他有電話,狗沒有。”我被阿鬼諷刺,立刻回敬回去。
周蘇城輕笑:“它可以幫你找阿鬼。”
我很喜歡我的禮物,哪怕我不用它幫我做任何事。
它一直舔我,舔的我癢死了,我抱著它倒在了地板上。
它漆黑的濕漉漉的大眼睛里倒映著我的笑臉。
我好像很久都沒有這么高興了。
今天這件事,就算過去了。
周蘇城似乎挺滿意我的選擇,倒不是我選擇留在他身邊讓他多開心,而是我沒有背叛。
對于他這種大人物,最看重的是身邊人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