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場是論判(鹽鐵策問)。
    康大運結合家世見聞,剖析深刻——
    “……夫山海之利,本養萬民。官榷則利歸上府,易啟胥吏中飽之奸;
    私販則利散于野,然恐滋豪強兼并之弊。
    故善為政者,當視物情之便,度國用之需……”
    提出“官督商辦、嚴查勒索、厘定稅則”之策,力主在保障國課前提下疏通民利。
    論據扎實,對策務實,顯出康大運超越年齡的洞察力與經世致用的抱負。
    第三場時務策:《備倭靖海之策當如何》。
    此題如一道閃電,擊中康大運心底最深沉的痛與最熾烈的愿。
    父親康修偉葬身海盜之手的血仇,漳州海防的孱弱,海防同知貪墨圖紙溺殺梁闊的罪惡……血淋淋的現實在腦中翻騰!
    他握筆的手因用力過度而骨節發白,一滴濃墨落在潔白的草稿紙上,暈開如心頭血痕。
    他閉目,再睜眼時,眼中只剩冰冷的火焰與決絕的殺伐氣。
    悲憤化為力量!
    筆鋒如刀,破空而出——
    “臣聞海氛不靖,非寇之能強,實備御之未周也。
    倭寇海匪,所恃者舟疾浪險,飄忽劫掠。
    然其船堅器利者十無一二,能攻城略地者百不及一;
    不過乘我武備廢弛、哨探不明、吏治不清之隙,遂呈兇頑!”
    直指核心:武備、情報、吏治!
    分策詳陳之。
    武備方面,首要強舟師——
    “首在強舟師!閩浙舊有福船,利于破浪然失之遲重。
    當廣募巧匠,精研船式。
    聞閩中有匠人,曾制快船圖,其船狹長如梭,槳帆并用,轉折迅疾,專克匪舟之小巧靈活。
    此等利器,亟需擢匠師依圖督造,配以勁弩火銃,編練精銳水師,專司哨探追剿,扼匪于汪洋。”
    其次明哨探、絕接濟——
    “其二,嚴哨探,絕內應。
    沿海保甲,當行連坐之法,嚴查匿匪資寇、引水接濟者。
    廣布烽堠,分段了望,遇警舉烽,百里馳援。
    更當重賞熟知海路之漁民、商賈充作耳目,匪蹤一露,官民合力,雷霆剿之。”
    其中用上了梁撞撞記在《航海日志》中的感想。
    在情報方面,康大運建議:聯海商——
    “其三,聯海商以固藩籬。
    海商熟諳海路,船堅械足以求自保。
    官府可發特許憑引,許其武裝商船,分段負責海岸巡防、烽堠傳遞。
    沿主要航道設立若干官督商辦之‘聯防點’,既為商船補給,亦為海防前哨。
    遇警則商船就近馳援,與官軍合力剿匪。
    有功者,許以稅賦減免或專營之利,使海商之力為我所用,官民一體,守望相助!”
    康大運的核心思想就是“官督商防”,“以商助防”的創新機制,非常具有實操性。
    因為他借鑒的是梁撞撞在小琉球建立的邊防模式,建議聯合海商力量鞏固海上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