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磚刀(五)
2049年元旦的晨光穿透法治文化館的玻璃穹頂,九十歲的張建軍被輪椅推到一個特殊的展柜前。紅綢落下時,全場驚呼——展柜里并排放著李衛國的磚刀與1954年憲法原件,玻璃隔板上用激光刻著:“工具與法典:公民憲政實踐的雙生器。”
李星云已是最高法巡回法庭法官。他打開爺爺的鐵盒時,發現底層藏著張顯微膠片——竟是1975年憲法修訂期間,李衛國寫給毛主席的萬書復印件:“建議憲法保留‘公民有bagong自由’,因見村小教師罷課討薪后,學生終于用上新課本...”
膠片末尾有鉛筆批示:“轉憲法修改委員會。此農民眼光甚銳,然情緒激烈,可關注。”落款是某個著名法學家的姓氏縮寫。
文化館突然停電。應急燈亮起時,所有展柜自動播放全息投影——原是李星云女兒設計的“憲法時光機”:1954年征求意見表在墻上飛舞,1982年修憲討論會的聲音從磚刀里傳出,2004年人權入憲時的掌聲在玻璃彈珠間碰撞。
最神奇的裝置在北墻。游客觸摸任意憲法條文,對應的墻體內就會亮起李衛國的批注手稿。在“公民住宅不受侵犯”處,藏著1983年他阻止強拆的故事:“今日持憲法護王老根屋,磚刀劈斷推土機履帶。警察至,示憲法第三十九條,皆退。”
清明節那天,省高院把巡回法庭開到文化館。庭審一樁教育權糾紛時,被告突然指著西墻喊:“我認罪!天天看見‘公民受教育義務’那幾個字,睡不著覺!”全場愕然間,墻內突然傳出爺爺的錄音——是1985年上課時用磚刀敲擊憲法條文的節奏聲。
婷婷法官已退休,她拿出泛黃的作業本:“李老師當年罵我字丑,說‘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各級法院院長由同級人大選舉’。字都寫不端正,怎么維護法律尊嚴?”她翻開本子,每頁都貼著爺爺用紅筆批改的憲法條文。
深夜,文化館保安發現奇異現象:月光照射下,地面顯現出隱形文字。專家檢測發現,李衛國當年砌墻時,在水泥里摻了螢石粉。星光達到一定角度時,整個文化館地面會浮現1954年憲法全文。
李星云帶著孫女辨認那些發光的字跡。在“公民有論自由”處,孩子突然說:“太爺爺在這里哭過。”她指著地面一道深色痕跡,“螢石粉混了淚水,吸光不一樣。”
dna檢測震驚所有人——淚痕里真的檢出李衛國的上皮細胞。病理報告顯示,那夜他剛得知妻子跟人私奔,卻仍在工地砌完“論自由”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