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起雨夜襲擊案發生后的清晨,雨勢終于漸歇,但京都市刑偵支隊的辦公室里,氣氛卻比雨夜更加凝重。
夏天盯著桌上兩起案件的卷宗,指尖反復劃過
“圓柱形鈍器”“背后襲擊”“沉默不語”
等關鍵詞,眉頭緊鎖
——
盡管已確定是連環作案,可兇手的真實身份仍藏在迷霧中,排查工作也因線索零散進展緩慢。
就在這時,偵探交流群里彈出方木的消息,標題赫然寫著
“雨夜連環襲擊案兇手心理畫像(完整版)”,下面是一段條理清晰、邏輯縝密的分析,瞬間吸引了夏天的注意力:
“結合兩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目標選擇、現場痕跡及兇手行為特征,可初步構建兇手完整畫像:
基礎特征:男性,年齡
25-40
歲,身高
170-175cm,體型偏瘦,手部有長期體力勞動留下的老繭,居住在城西巷或東風里小區周邊
3
公里范圍內。
依據:兩起案發地相隔
8
公里,兇手卻能精準掌握兩地老舊小巷的地形與監控盲區,且作案后能快速撤離,說明其日常活動范圍覆蓋該區域;手部老繭與圓柱形鈍器(體力勞動者常用工具)相印證,排除無體力勞動經歷的人群。
性格與社交特征:存在明顯社交障礙,性格孤僻、內向,不擅長與人正常溝通,在工作或生活中常表現為
“邊緣人”,易被忽視。
依據:兇手兩次作案均選擇
“背后襲擊
+
全程沉默”,無任何語交流,既避免暴露聲音特征,也反映出其對
“正面接觸”
的恐懼與抗拒;選擇夜間、無監控小巷作案,進一步體現其逃避社交、害怕被關注的心理。
核心動機:因近期情感受挫(如失戀、被女性拒絕),產生對女性的報復心理,通過襲擊獨行女性宣泄負面情緒,但無sharen或性侵意圖,屬于
“限定性暴力犯罪”。
依據:兩起案件均針對獨行女性,且僅擊傷腿部,未造成更嚴重傷害,也未搶劫財物或實施性侵,說明其目的是
“報復恐嚇”
而非
“剝奪生命”
或
“獲取利益”;作案間隔固定為
3
天,符合
“情緒積累
-
發泄
-
再積累”
的心理周期,推測每次作案都是對情感受挫記憶的重復強化。
行為習慣與隱藏特征:可能從事與
“工具”
相關的體力工作(如維修、建筑、廢品回收),日常穿著樸素(深色衣物為主),有固定的作息時間,白天正常工作,夜間(尤其是雨夜)外出尋找作案目標;可能有記錄作案過程的習慣(如寫日記、拍照片),以此滿足心理需求。
依據:圓柱形鈍器(30
厘米)極可能是其工作工具,無需特意購買;固定作案時間(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