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和晉文帝在朝堂上吵吵嚷嚷一天,啥也沒吵出來,第二天上朝時,那個吏部侍郎謝景行沒來上朝。
晉文帝問起,當值太監說,謝家的家丁來告假時,說是謝大人一睡不醒,怎么叫都叫不醒,就連夫人壯著膽子打了幾下,都沒有打醒。
為了取信,謝家將睡著的謝大人抬到了皇宮門口,晉文帝大手一揮,讓抬上大殿。
這謝景行被抬到大殿后,果然大家用盡了手段,他就是不醒。
太醫來診斷后,對皇帝說這謝大人沒病,只是睡著了,至于為何沉睡不醒,他也不知道為何。
這謝景行在睡夢中,經常都會慘叫出聲:“啊~不要打我!”
“我錯了,別打我”
然后叫的時候甚至淚流滿面,大家合理懷疑,他依然在噩夢中變成女人被毆打被虐待。
至于為什么還沒醒,有大人小聲說:“會不會是……”說到這里他用手指了指天上,然后繼續小聲說道:“嫌我們沒用心,只顧吵吵,而沒有提出什么有用的章程?”
“若是今天繼續吵吵?會不會明天又有人睡著了醒不過來?”
也有人反駁:“這么大的事,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辦成的,應該不會怪我們吧?說不定就是謝大人一個人倒霉呢?”
第三天的朝堂,謝景行謝大人依舊沉睡在噩夢中,抬到了太和殿,那驚恐的表情看得大家心里發冷。
第二個告假的人出現了,禮部尚書魏廷皓也被家人抬到了宮門口,在晉文帝的允許下,和謝景行排排躺在一起,臉上是和謝景行同出一轍的驚恐表情,偶爾還會發出幾聲慘叫。
這下子大家不敢磨洋工了,兩天就將條款議了出來,暫時先定下了五條。
一:嚴禁丈夫賣妻子,父親賣子女,長輩賣小輩,一經告發,判監禁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脫褲子打三十板,并罰銀十兩到一百兩不等。
二:規定女子年滿十七才可以成親,若有違背,輕則打板子罰款,重則判監禁。
三:丈夫毆打妻子兒女父母,或者妻子毆打丈夫兒女公婆,視情節輕重,判監禁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在衙門口脫褲子打板子,若是毆打致死,則判流放或者秋決。
四:允許寡婦再嫁,再嫁由寡婦自己決定,無論婆家或者娘家無權過問做主。
五:允許女子和離后再嫁,不管是和離還是休棄,女子的嫁妝都是女子的私產,無論娘家或者婆家都無權侵占,若是婆家花用了女子嫁妝,需照原價償還,若是女子和離后無處可依,允許立女戶。
六:大晉朝各州、府、縣、鎮,均開辦女學,設讀書識字、武功廚藝、刺繡紡織、醫術算學等學科,學費初級班三兩一年,中級班四兩一年,高級班五兩一年,可住宿,生活費另算,若是女子學成,可有學堂推薦做工,女子若是交不起學費,則可以和學堂簽訂契約,約定等學成后,做工掙錢再還學堂。
以上六條各州、府、縣、鎮均需按律執行,納入地方官政績,并有巡城御史暗中巡視,若是陽奉陰違,革除地方官官職,永不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