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宮下整飭令的消息很快便傳遍了朝廷上下。
先是政事堂夜議未散,三省六部各送一冊“案宗副抄”與“講席筆錄”入呈;再是御史臺火速草擬整飭綱目,于朝敕未下前便先發一紙“各部自查函”。
數日之內,朝中風聲驟起,京試作弊案余波未平,卻已有三名朝官因病請辭職。
朝中議者紛紛,皆道:“沈講席一,振動了三省六部。”
或稱她“鋒藏紙里,膽勝須眉”;或贊她“清議中流,直折權門”;更有人私語道:“再無人敢輕議女講席。”
風聲越盛,講律院中求觀講理者絡繹不絕,舊日講席冷落,如今卻座無虛席。
就連沈蕙笙,也未料到會有這般光景。
她不過是講了一樁“舊案”,那紙講理上寫的,也不過是她再三權衡后的“能講之辭”;而蕭子行那日,又是那般的不置可否,讓她一度以為,自己的努力又將石沉大海。
她忘不了自己那日走出崇文院時的無力感――那是一種對手中無權的清醒認知。
那種感覺太過深刻,也太過慘烈,就如同墜井時的失重,足以讓她粉身碎骨。
以至于在夜深人靜時,她憶起的并非堂前喝彩,而是那位早已沉井的宮婢。
那時的她,分明早已察覺黑幕,卻因無權調卷、無權問人、無權定案,唯能伏案寫下一紙制度建議,以規條縫隙,為無名者留一線追索。
這個案子,成了她永遠的一道心結。
如今,外界都說她動朝廷,可她自己知道,那不過是一句笑話――若沒有東宮令,她的話什么也不是。
她想要權,想要能夠定案的權,就像陸辰川一樣。
然而講律院,只是律學中樞,所為不過是講理析案、提供復審建議,以及修律建制,終究是有名無權。
更別提,在當朝,女子雖可講法,卻無法斷案;被禁的,何止是一方印,而是――權。
沈蕙笙再度失眠了。
她披了件外衣,鬼使神差地步出講律院,只為去看一眼巷中的桐花。
京城的桐花是紫色的,與扶桐的白桐全然不同。
白桐清淡,自生自落,從不與人爭光;而紫桐深而冷,貴氣的花影壓得月色都得退讓幾分。
她拾起一片桐花,輕輕握在掌心,花香纏繞指尖,讓她不禁想起了那枚桐花書簽。
那是她親手做的――削薄一寸桐木,壓入淺白色的干花,封以蠟層,香氣極淡。
可她已經離那種白太遠了。
她一度想,再取一瓣紫桐,制成新的書簽,贈他。
可風過,指尖微涼時,她又忽然意識到――有些東西,不該被她此刻的手觸碰。
于是,她終究還是松了手,看著那瓣花墜落塵中,染了一身清香,也染了她的孤寂。
月色下,她靜靜立在樹下,許久許久,思緒一重又一重。
她先是想起了那句古詩:“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
恍惚間,她又覺得,自己也像那桐樹一般――一旦換了土,換了色,變了質,染上權勢的風,就再也回不去了。
若是這般,若泥也能護花,那她便去做那泥,縱被零落碾壓、埋骨于塵,也要留一寸清香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