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清州”構筑了城市穩定運行的物理屏障,而“法治建設”則是為這種穩定運行注入靈魂、提供根本遵循的系統工程。它意味著權力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使,權利必須在法律的保障下實現,糾紛必須在法律的軌道上解決,社會必須在法律的指引下前行。清州在經歷了腐敗案對法治的嚴重踐踏后,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生命線。一場旨在將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融入城市治理血脈的深刻變革,在清州全面深化推進,其目標是將清州建設成為全省乃至全國法治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
這場“法治建設”的實踐,是一場涉及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的系統性重塑,它追求的不僅是法律條文的完善,更是法治權威的樹立和法治信仰的培育。
維度一:科學立法——良法善治的“源頭活水”
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前提。清州注重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契合清州實際。
·“問題導向”與“急用先行”:立法資源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域傾斜。例如,針對過去營商環境中的痛點堵點,率先制定出臺了《清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為鞏固反腐敗成果,加強了對“小微權力”監督制約的立法探索;為保護生態環境,制定了更嚴格的地方性環保標準。這些立法舉措,精準回應了社會關切,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了及時有力的法制保障。
·“民主立法”與“開門納諫”:拓展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所有地方性法規草案都通過人大網站、政務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召開立法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基層干部、行業協會和普通市民的意見。這使得立法過程成為凝聚共識、普及法律的過程。
·“立法后評估”與“動態清理”:建立法規規章常態化清理機制,對不符合改革發展要求、與上位法相抵觸或者不適應實際情況的,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同時,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檢驗法規的實施效果,為后續立改廢釋提供依據,確保法律體系的內在協調與時代同步。
維度二:嚴格執法——法律生命的“有力捍衛”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清州致力于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全面落地: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法主體、權限、依據、程序、結果向社會公開;執法行為從啟動到終結全程留痕、可追溯;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法制審核,確保合法合規。這三大制度如同“緊箍咒”,有效規范了行政執法的自由裁量權。
·“包容審慎監管”的探索實踐: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等領域,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防止“一刀切”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探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為其發展留足空間,但堅守安全和質量底線。
·“執法監督”體系的強化:加強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zhengfu對其部門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執法投訴舉報處理制度。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對執法違法行為堅決糾正和問責。
維度三: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清州全力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司法責任制”的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同時,完善法官、檢察官遴選、考核、獎懲、保障制度,建立防止干預司法活動的“fanghuoqiang”和記錄、通報、責任追究制度,為司法人員依法履職“撐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