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不能解封!”
吳艷妮急死了,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動,不顧一切地大聲叫道:“被告方的辯解都是胡說八道,他不同意離婚,就是為了獨吞財產,他要解封賬號,就是想轉移資金。”
法官一臉嚴肅地打斷她:“不要隨便插話,不能在法庭上大聲喧嘩,輪到原告說話的時候,你才能說話。”
吳艷妮只好閉嘴不說,耐心等待。
被告方律師終于說完,法官轉臉看著原告方說道:“現在,原告可以根據剛才被告的答辯,進行辯駁,但要有理有據,心平氣和,不能吵架。”
“法律是憑事實說話的,不能強詞奪理。”
這邊的施律師已經準備好了反駁的東西:“剛才,被告方說的四條理由都與事實不符,甚至是自欺欺人的謊。”
律師發,就要用規范的法律用語,不能隨便亂說:“第一條,被告是不是真的對原告很好,我想只有被告心里最清楚,原告在這里只說一句話,就能說明一切,被告說的都是反話。”
“至于女兒歸誰,她們的女兒已經二十四歲了,完全可以把她叫到法庭,征求她的意見,由她自己決定。”
“第二條,被告有沒有虐待原告,我想只要提供兩張照片作為證據,就能說明這個問題。”
施文明從文件夾中拿出兩張照片:“這是被告在上個月的一天晚上,把原告的俏臉打腫,胸部抓傷的照片。”
說著他把兩張照片復印件遞交給法官。
“第三條,被告是不是亂搞女人,原告也有確鑿的證據。”
施律師把這張關鍵證據,沙金豐搞金珊珊的照片復印件提供給法官。
法官一看這張照片,頃刻口眼張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