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暴富的機會在哪里呢?當然是“sharen放火金腰帶”了。靠金融投資發財,維克早就放棄了。所以,暴力才是他這種普通人的最佳選擇。至于他為什么突然從一個普通人變成一個蠢蠢欲動、想跟黑幫對著干的人,只能說金錢和權力是男人的腰桿,而身體變異就是真正的催化劑。
正所謂“手持利刃殺心自起”,當你連續幾個月一直學習格斗和槍械時,暴力因子難免會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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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維克穿上黑色戰斗服,在本森赫斯特社區中快速穿梭,他宛如黑夜中的幽靈。月光灑下,他的身影時隱時現,猶如跳動著神秘舞步。社區的街道異常安靜,靜得令人窒息,而犯罪卻在陰暗的角落悄然滋生。他的心跳逐漸加快,興奮感在血液中沸騰。
第一個晚上。
維克擊倒了一個小混混。小混混嘴里不停地咒罵著,他一氣之下,將小混混打暈了過去。第二個小混混清醒后,立即掏槍胡亂掃射。這可把維克嚇得跳了起來,他飛起一腳,將小混混踹到了墻上。
第三個小混混雖然開了口,但說的全是廢話,完全是個一問三不知的廢物。第四個小混混更夸張,直接跪地痛哭流涕,大談自己的悲慘人生。維克差點就忍不住一拳打過去,將他打死,生怕自己會因為同情而施舍他錢財。
這一晚,維克的首次行動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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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維克僅僅是想了解這個街區內黑幫的分布狀況,以及附近是不是有信息販子。他從沒有想過從警局得到這樣的消息,怎么說呢,就好像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他下意識地想要與警察局保持一定的距離,這屬于上個世界帶來的思維定式。
到了第二天晚上,維克改變了策略。
他穿著深色風衣,頭戴黑色帽子,臉上和手上涂抹了改變膚色的化妝品,還貼上了胡子,盡力改變自己的外貌。隨后,他走進了一家看似由黑幫成員開辦的酒吧。然而,他剛到酒吧門口,就被一名壯漢用槍頂著腦袋,警告他立即離開,因為這里是會員制。
維克感到有些莫名的挫敗,但突然間靈光一閃。他在黑色戰斗服的胸前噴灑了白色骷髏圖案,模仿懲罰者的標志。他明白了一個道理,既然自己經驗不足,那么他可以借助懲罰者的威名。狐假虎威這一招他還是懂得的。
第三天,維克戴著頭盔,身穿全套黑色戰斗服,胸前噴著白色骷髏頭,走進了另一個黑幫酒吧據點。然而他立刻遭到了一陣槍林彈雨的襲擊。酒吧里的黑幫成員在驚訝的瞬間,迅速掏出各種武器向他開火。
維克只能急速后退,狼狽地逃出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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