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是平臺的!!
公皙津面不改色,只是詢問了一個問題。
“平臺協議是否高于米國憲法?”
“憲法高于一切”法官給出答案。
“亞馬為所有商家提供廣告服務,分別以每個月500、1000、1600美元販賣不同的流量服務。如果亞馬認為商家賬戶歸屬于自己,應該撤回商家購買的金錢。”
“不會有人愿意無償將財富送給別人,除非這是場交易。”公皙津抬頭看向對面面色不善的律師,微微一笑,“如果亞馬不視同與賬戶產生交易,請亞馬返還一切的廣告費用。”
返還廣告費?
怎么可能?!吃進肚子里的誰會吐出!
金發律師皮笑肉不笑,“我們為用戶提供了服務,當然他們也是自愿,我們為他們提供了價值。”
“亞馬是否認同與商戶進行交易的實質。”
亞馬法務部紛紛皺眉,他們低聲竊竊私語,有人提出:“游戲公司也為旗下的用戶提供相關的服務,游戲賬號同樣歸屬于游戲平臺。我不認為這是種交易。”
“fps從未拒絕玩家交易武器,并且鼓勵交易。是否可視為游戲賬號為玩家個人財產。”
“……”
現場沉默了幾秒,法官開口:“如果商家購買了相關的服務,并且支付了金額,亞馬需要提供應許諾的服務,你們已經簽署了合約。”
這已經形成交易,視為合約!
法官認定,旁邊的陪審團也紛紛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