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聽見兒子兒媳的聲音又發出了剛剛那種慘烈的聲音,她‘啊、啊、啊’的跪地嘶吼,不少人看著都掉起了眼淚。
就連公安們都沉默著,夫妻兩人也跪地痛哭,一時間手術室門口就像是人間地獄一樣,那種悲痛的哭聲讓人聽著難受極了。
眼淚淺的都捂著嘴怕自己也跟著哭出聲。
南汐看著心里也難受極了,她知道1987年《刑法》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對犯罪人“因不滿十六歲不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此處“不滿十六歲”的人既包括已滿十四歲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但不予刑事處罰的人,也包括未滿十四歲犯罪,不負刑事責任的人。
1993年4月26日,公安部發布了《關于對不滿十四歲的少年犯罪人員收容教養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對未滿十四歲的少年犯罪人員收容教養的相關問題。
所以來弟最多只會被關進收容所教養幾年就會被放出來,南汐覺得來弟就是那種前世說的超雄綜合癥的人,這種人極其恐怖。
她知道現在還不知道這種病,但來弟她真的不想讓她在活著了,這么小就已經這么殘忍了,長大了還得了!
但現在她不能死在醫院,不光會害了大娘,還會給醫院帶來麻煩,想要除掉她只能再找機會了。
公安和大家一樣,有些不知所措,看著三人坐在地上哭得凄慘,不知道過了多久,三人才被鄰居勸好,醫生和護士都松了口氣,他們其實也想像以前那樣吼的,不許在醫院大吵大鬧,可人家那么凄慘,他們也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