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一座搖搖晃晃的木橋上。風很大,橋很高。橋的兩側是深不見底的深淵。橋的兩頭是懸崖峭壁。也不知是風大了橋才搖晃?還是橋太高了才搖晃?我隨著橋的搖晃而晃晃悠悠著。有一種蕩秋千的感覺。橋的兩頭都有人在喊,似乎是在叫我快步過橋去。我卻覺得這種蕩秋千的感覺讓我很愜意。我似乎不太愿意放棄這種感覺。天上已經烏云密布。又出現了一條一條像蛇一般扭曲著的閃電。沒有雷聲。閃電像蛇一般地纏繞在了橋的扶欄上。又像蛇似地在蠕動。我好奇地看著。但是,這亮閃閃的蛇突然朝我張開了血盆大口。我慌忙后退,身子已經靠在了后側的橋欄上。從橋的那一頭,又一條閃亮的蛇正沿著我靠著的橋欄飛快地朝我游來。我不禁大叫了一聲,雷聲終于在山澗隆隆地響起……
這種走在搖搖晃晃的木橋上的感覺,應該是在我下鄉當知青時,住房附近的那座小木橋給我留下的。那時的橋很平,并沒有高高拱起的印象。高高拱起的印象,要么是在故鄉小鎮西鄰的那個小鎮的那座橫跨塘河的高大石拱橋上留下的;要么是在家還在妻子的工廠附近時,時常翻越的那座古老的石橋上留下的;或者是在機關工作時,為編制旅游規劃,去小城北片的鄉鎮考察時,翻越那座聞名遐邇的石拱橋時留下的。但是,無論是再高的石拱橋,也沒有夢境中的那座搖搖晃晃的木橋高啊。而且,還有這么大的風!而且,還有享受那份蕩秋千的愜意!這一切怎么會搓合在一起的?
新去的這個籠子的布局和結構與原先的那個籠子并無二致。也許,所有看守所的監房結構都是這樣的一種模式:寬闊而長長的籠板,籠板靠著的那面墻上,編有鋪位的號碼。籠板是架在水泥和磚塊砌就的墩子上的。籠板的這一頭底下,分隔成一個一個的儲物格,供睡在這個鋪位上的人放一些日常用品。籠子的一頭是通往走廊的鐵門。鐵門的邊上,有一個小小的孔洞,外面有一塊拉板關閉著。這是往籠子里傳遞飯食的孔道。籠子的另一頭是洗漱和廁所的蹲位,兼洗澡的水龍頭。邊上有一扇小鐵門,通往放風的院子。
從籠子的那一頭到這一頭,正好完成食物的整個流通和變異的過程,是不是暗喻著人生的意義和過程呢?籠子的上方也是高高的老虎窗和左右各一排玻璃窗。老虎窗的設計肯定是有利于空氣的流通。可惜老虎窗始終關閉著。左右各一排玻璃窗外必定是走廊,警官在上面走動,透過玻璃窗,可以對籠子里的情形一目了然。玻璃窗底下的一角,一頭安裝著攝像頭,另一頭架著一臺電視機。
只是這個看守所籠子外的小院子格外的小。雖然上面也安裝有鐵柵欄,像天網一樣地罩著院子。但似乎連陽光也被遮住了。小院子的圍墻壁上長有青苔,斑斑駁駁,使小院子看起來骯臟不堪。在小院子放風,根本無法活動一下身子,只能沿墻蹲著。人便像是一圈沿墻腳蹲著的猴子。蹲在這樣的小院子中,再活躍的思想也會變得遲鈍和麻木。每個人的臉上,毫無例外地都寫著無奈和沮喪。
日子在不知不覺中不斷地晝夜交替。呆在籠子里的人并不知道今夕是何夕?因為要趕活,又常常錯過收看新聞的時間。也許是在看守所,有意不讓被關著的人看新聞。省得外面發生的事,帶給被關著的人太多的情緒波動。與世隔絕反能讓人安定些。
所干的活,是一些很細小的電子原配件的組裝。活不重,但繁瑣且任務重。常常得做得很晚才能完成一天的任務。每個人都低頭坐在自己的鋪位前,在籠板上勞作。有人負責點數和質量檢查。統計和檢查的人似乎還挺負責的。我看得出來,他的這一份負責是純粹做給警官看的。
被關著的人,不乏有二進宮、三進宮的人。他們很懂得玩這種套路。知道在這樣的環境中怎樣求生存。我不干活。常常一個人坐在籠板上觀察眼前的這一排人,時而低頭,時而抬頭的那種低眉垂目的神情。那些二進宮、三進宮的,著實比初次進這種地方的人老練了許多。神情坦然,似乎對自己將要面對的結局了然于胸。他們似乎還是懂得一些法律的。也許,在他們的心中,對自己會被判幾年刑早已心中有數。在臉上少了忐忑,多了平和。
初次進這種地方的人就不同了。雖在干活,卻是心思不屬。滿臉的驚慌和不安。當目光正好與我的目光相碰時,他們往往下意識地趕緊將目光移開。但又會很快將目光移了過來,朝我露出討好的微笑。我不明白,他們為什么會以討好的微笑迎對我?這一份的討好,緣何而來?其實,我跟他們一樣,心中的忐忑和不安,也許比他們著實多許多!
將我轉移到這里來前的那一次突審,許多的情節,漸漸在我恍恍忽忽的記憶中呈現。盡管這一份記憶是模糊的,是斷斷續續的。就像是人們回憶起上一天晚上所做的夢一樣。既清晰又模糊;既覺得真實又感到荒誕。荒誕是確實夠荒誕的!他們似乎有意在將鄰縣那個代建辦公樓工程中的返利款套在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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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在我頭上,我倒是不怕。他們的目的,我也清楚。正像他們那位副局長所說的:“既然弄你進來了,就不會輕易放你出去!”也正像那位滿臉橫肉的提審人員所說的:“我們有的是辦法定你有罪!”
指控我有罪,他們確實有的是辦法!他們可以張冠李戴;他們可以屈打成招;他們可以下作的手段無所不用之極!但是,真正決定我是否有罪的權限的,卻在檢察院和法院。雖然,檢、法兩家,陷害我的人同樣有著很深的人脈。而且,按照中國的執法體制,這三家歷來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一被納入這條流水線,鮮有能僥幸脫困者;哪怕是冤假錯案,反正也有三家一起來承擔責任。再說,這個責任一經分解推諉,也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少會將責任真正落到具體人員身上!所以,哪怕是確實鑄成了冤假錯案,對于他們來說,仍不失是一件好大喜功的事!
讓我郁悶的是,鄰縣的那個總包方似乎也在指認我什么!難道陷害我的人,對他也有了什么承諾?我很清楚,自己在這個工程中,對總包方的苛刻。偌大的一個工程,作為總包方,只做了八、九百萬元的工程量。用總包方的說法是:“這么一個四、五千萬元的工程,我總包方只做了八、九百萬元,我像個總包方嗎?”尤其是最后將外墻干掛這一塊的裝飾業務也拉出來交給了分包方之后,總包方的不滿是顯而易見的!這才導致了總包方后來的拖沓工程,也導致了我對總包方的清退!
但是,外墻干掛既然屬于裝飾業務,總包方在簽合同之前的書面承諾中明確了裝飾工程必須轉包給我所在集團公司麾下的裝飾公司,這難道可以不兌現嗎?而且,總包方必須按承諾的百分比返利給房產公司,這也是事先有書面承諾的!其他分包方的返利我已在支付工程款時,按承諾比例,讓財務采取了支票背書的形式扣下了!但是,總包方的這一塊,我并沒有如此操作。
一方面是因為,確實總包方在這個工程中,所占的份額比較小,我擔心攤子鋪開之后,總包方的資金后繼會出現問題。另一方面是,工程是按照費率招標的。按這個工程的規模,本省的建筑業“九四定額規定”,它的費率為百分之二十八。而我在招標時,給定總包方的費率僅為“九四定額”的一半,只是百分之十四。而且,還得支付給房產公司百分之七的返利款。這樣的條件,確實十分苛刻。總包方對我有意見是肯定的。
工程未結束,我對總包方又采取了清退的嚴厲措施。這也給總包方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導致總包方與陷害我的人聯手,期望置我于死地,實在也應該是題中之義了!
這個世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靠利益粘合的。我在利益上的寸步不讓,必然導致他人對我的疏離,甚至是怒目相向,這也是再正常不過。如果,陷害我的人再許之以利,或者以手下的打手采取脅迫的手段,陷害我的人形成一個利益群體也是再正常不過!這只不過是“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典故的重演而已。
“三人成虎”、“眾口鑠金”的結果雖然令人可怖。但我堅信,沒有的事不可能編出有來!不管是公、檢、法聯手,還是利益關系者結盟。最后,就算鑄成冤案,這樣的案件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嗎?
雖然,人的生命何其短,歷史檢驗的時間又何其長,可能誰也熬不到歷史檢驗的那一刻。但我身臨其境,除了以這樣的想法安慰自己,我又有什么辦法去實現心理上的平衡呢?這雖然很有些“阿q”的精神勝利法。在那時的情形下,也只有“阿q”的精神勝利法才能讓我在思想上得到解脫了。如果,沒有這一份的自欺欺人;這一份的思想上解脫,我還真難過此坎!
我在打量著同一個籠子的這些人,這些人也在偷偷地打量著我。這一種的審視,包含著相互的提防。看守所似乎鄰近街道,或者看守所的外面正好有一個什么市場。商鋪播放著招徠顧客的音樂時不時地傳了過來。歌曲是流行的,似乎正在唱:“昨夜我喝醉了酒,拉住了你的手……這是沖動帶來的懲罰。”歌詞我不太熟悉,曲調倒是聽到過。似乎是在訴說,醉酒之后的男女終于突破了那道防線了吧?
突破了就突破了。有許多的感觸是很正常的。為什么要后悔呢?一個男聲在那兒翻來覆去地唱著。我不知道,這樣的歌聲,入眼前的這一排人的耳中,是一種什么樣的心境?我不明白為什么歌中似乎有著許多的懊悔?男人在這樣的情形之后,會有懊悔的心理狀態嗎?還是這樣的心理狀態只有女人才有?男人只有獵獲之后的竊喜?也不盡然。
人的性行為之后的心理狀態是很復雜的,確實不太能說得清楚。誰會反反復復地考慮這個事情呢?對男人來說,泛于表面的,可能僅僅是獲得之后的欣喜;對于女人來說,在內心也可能僅僅是獲得了暫時的生理上的滿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男人的“得”與女人的“失”,又是相對的。真所謂“得即是失;失即是得”。如果,純從行為的角度來說,誰又會去考慮道德與非道德的甄別呢!可能在冷靜下來之后,才會去考慮如此有些復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