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這不是段總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教唆女兒寫小作文的時候想啥呢?”
“熊孩子背后果然都有熊家長!上梁不正下梁歪,道歉有用要治安局干嘛?賠償!必須賠償我們沈處長的精神損失!”
“這道歉看著就不誠懇,是被律師函逼的吧?沈處長硬氣,用法律武器教做人!”
與此同時,一張五十萬元的銀行轉賬電子回單截圖,也出現在了沈巖委托律師事務所的官方公告里,附簡單明了。
“段淑云、段佳佳誹謗案名譽損失賠償款”。
沈巖拿到這筆錢,眼皮都沒多眨一下,直接讓手下小趙跑了一趟。
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名義,全額捐給了云江省青年發展基金會,指定用于扶持貧困大學生和青年創業項目。
基金會那邊效率也高,很快就在官網公示了這筆大額捐贈。
雖然隱去了姓名,但結合前段時間沈巖被誹謗事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捐贈公示一出,輿論再次掀起。
“五十萬說捐就捐了,沈處長這格局,這操作太拉好感了!拿賠償的錢做公益,既打了那對母女的臉,又提升了自身形象,一箭雙雕啊!”
“這才是人民公仆該有的樣子,對比一下那對炫富的母女,高下立判,路轉粉了,以后誰再黑沈處長我跟誰急!”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