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后。
洪老七以為吃定了山里的野狼時,杜建國和阿郎正悄然跟在他們身后。
不知走了多久,洪老七突然停住腳步,死死盯著遠處的山頭,放聲大笑:“總算找著這群畜生了!我就知道你舍不下崽子,肯定會回來!”
山頭之上,一頭體型碩大的銀白公狼正冷冷注視著洪老七一行人,身旁數十只成年狼呈扇形散開,將他們隱隱包圍。
被十幾匹狼同時盯上,身旁的小弟嚇得渾身發顫,結結巴巴地勸:“七、七哥,咱目的也達到了,這群狼肯定會跟著回洪家溝,要不咱現在趕緊跑吧?”
他是洪老七花錢請來的,只想賺點辛苦費,可不想死在這兒。
“怕個卵蛋!忘了老子身上帶的啥?”洪老七滿不在乎地拍了拍后背,一把將用布裹著的槍解了下來。
遠處的杜建國瞇起眼睛,看清槍型后,心里忍不住咯噔一下——竟是溫徹斯特!
這狗東西手里居然有把溫徹斯特,簡直是暴殄天物!
杜建國既心痛又警惕。
這槍雖是大口徑霰彈槍,比穿透力強的步槍更適合打獵。
開一槍堪比手雷炸裂,聲音能傳出去千米遠,威懾力十足。
而在近距離,幾乎沒有生物能從這槍下活命。哪怕是皮糙肉厚的黑熊,一掌能拍斷小樹,遇上這槍也沒用。
只要挨上一槍,身上必定會炸開一個碗口大的窟窿。
杜建國看著那把溫徹斯特,心里頭難免有些羨慕。他要是能有這么一支槍,打獵省不少事。
自己這輩子也真是寒酸。
小安村世代務農,手里的槍支本就少得可憐,全村也就老村長那兒有桿破舊的槍,寶貝得不行,說啥也不肯賣給他。
至于其他村子,就算有槍,也沒人敢輕易轉手。
金水縣這玩意管得嚴,真要是被有心人揪著把柄,隨便安幾個罪名都能讓人吃不了兜著走。
身為曾經獵過熊的老手,手里卻連把槍都沒有,只能靠弓箭打些野雞、兔子度日說出去,都得讓人笑話。
杜建國暗下決心。
等狩獵隊成立了,一定要讓上面盡快把槍支彈藥發下來,這種沒槍的憋屈日子,他是一天也不想再過了。
正想著,遠處的洪老七突然朝天開了一槍!
“砰——”震耳欲聾的槍聲劃破山林,把對面的狼群嚇得一陣慌亂,不少狼都往后縮了縮。
狼王遲疑了一下,顯然被槍聲震懾,扭頭就要帶著狼群撤退。
可就在這時,洪老七突然從籮筐里拎出一只小狼崽子——正是先前被他掰斷腿的那只。
“把小刀給我!”他沖小弟喊。
小弟愣了愣,趕緊從兜里摸出那把平時切樹皮用的小刀遞過去,忍不住問:“七哥,您要干啥?”
洪老七沒回話,一手攥著小刀,一手把小狼崽子死死按在地上,接著猛地揮刀,朝著狼崽子那條受傷的后腿割了下去!
“嗷——!”
小狼崽子哪禁得住這種劇痛,發出的慘叫聲尖銳又凄厲,跟平時的狼嚎截然不同,一聲接一聲,在林子里回蕩。
山頭的狼王頓時停住腳步,雙眼通紅,滿是悲戚,對著山下發出一聲悠長又絕望的狼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