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九點,柳老師坐他堂侄柳豐收的車來到我家。
先到書房坐下,喝過茶后,我們商量細節。
豐收先談意見,他說:“萬先生,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喬彬把碗已經賣了。另一種是他還沒出手。沒出手好說,出了手怎么辦?”
我望了一眼柳老師:“這個事,畢竟是你的親妹妹。你覺得是教訓教訓喬彬,還是一定要把追回來?”
柳老師氣憤不已:“一要教訓,二要追回來。他已經無法無天了。何況他對他母親的態度也不好。
現在,我妹妹住到濟南女兒家去了。就算在家,我也不會顧及她的面子。
養兒不教,父母之過,父母不教,舅舅有權教育。
萬先生,你是個文弱書生,你只負責給我說理,豐收對待那畜牲,綽綽有余。”
我說:“好啊。只要你態度鮮明,我就有辦法。但他今天一定在家嗎?”
“在,我昨天晚上說還有一個東西請他找人鑒定。說豐收正好去南黎辦事,他知道我和豐收會去的。”
“那行。出發吧。”
我把常用的東西帶到身上,還帶上了昨天特意買了的一個電喇叭。跟我娘說了今天要晚上才回來,然后上車。
豐收在前面帶路。我邊開車邊給老蕭打了一個電話。
在電話里,我把事情的大意簡單講了一下,要他通知向三球帶幾個人,他自己帶幾個人過來看熱鬧。
老蕭問道:“向三球就不叫了吧。”
“一定要讓他來。我治黑牙狗,同時也是做給他看的。”
掛了電話,跟著豐收的車上繞城線,十多分鐘后,下繞城線,進了一條縣道。
到底是本地人。他們熟悉路狀,抄的是一條近路,不到一個小時就駛到鎮西尾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