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吃驚地望著我,在她心里第一順序應該是給依帆。但這房子的所有權確實是我萬山紅的。
小林站起來,給大家添茶。
我既是說給大家聽,更主要的說給我娘聽。便給我爹一支煙,說道:“這房子為什么是給小石頭去住呢?
一呢,這房子的所有權,小林有一半。二呢,小石頭是啞巴,作為哥哥姐姐應該幫忙他。
當然,也可讓依帆去住,他是娘的至親。但他身體健康,如果我們過多地幫助,反正是害了他。要讓他懂得,有手有腳,不聾不啞,幸福要靠自己去爭取。
我當時也是炒粉,如果全靠姐姐,現在還不是一直在炒粉?再強大一點,就是自己開了間炒粉店,請了幾個人炒粉。所以,他是不能照顧的,一切要靠他自己。”
我爹說:“山紅說在理上。”
我娘不好反對,畢竟有三個人是站在一邊,再說,小林有一半的產權。她說:“那依帆買房的時候,山紅,你多少支持他一些。”
我說:“可以,不過最好是他能夠吹牛,房子是自己買的,老婆是自己娶的。”
我娘說:“手板手背都是肉,到時你肯定要支持,不然說不過去。”
我娘的邏輯真有點奇葩,我忍住沒有反駁她。
我說:“第二件事呢,就是工資,全不領,陳總不會同意。全領,我心里也難受。我打算領五萬一個月。給他當好顧問。”
我爹說:“對,這個數不多不少。”
我娘說:“這個我不管,反正是你賺錢,我只要有粗茶淡飯吃就行了。”
這是一句堵氣的話。
我說:“爹,娘,你們兩老在這里,決不能讓你們吃得差,穿得差,手頭緊。每個月五萬元,我到公司變換一下賬戶,直接打到我爹的卡上。供你們兩老花銷。”
我爹說:“我有工資,你幫你娘去辦張卡,直接打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