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插入了外一章,下午,故事繼續。)
鄭雅芝回國后,第五天上午才打我的電話:
“萬先生,我已說服克魯茲和他的家人,請求你過來治病。為穩妥起見,還是辦一個簽證。
先辦一個一年的簽證。你準備好資料,前往菲律賓駐華使館辦理。這邊已和駐華使館溝通了,沒有任何問題。
他們已預付了兩萬美金給我。按到匯率,我已折算成人民幣,直接打到你的卡上。你在十一期間過來。”
我說:“我沒有行醫證,這點你和他們說清楚了嗎?”
“說了,他弟弟克魯克表示,只要能治好他長兄的病,一切都沒有問題。為了來往方便,我們商會發個函給你。以文化訪問的名義邀請你過來。你看在文化方面,有什么合適的身份?”
“有。我是上州市心理學會理事。”
“填這個好。那我們就這樣定妥了,不再反悔啊。”
“行。”
掛了電話,我走進了陳總辦公室,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
他沉默了一陣才說:“菲律賓的情況我不清楚,但美國是一定要行醫執證的。”
我說:“他家屬作了保證。”
他說:“最好是要他家屬傳真一個親筆簽字的承諾書,鄭先生還要傳真一份保證承諾書的真實性文件給你。
這兩份文件收到后,你才去簽證。當然,我非常支持你。萬山紅的名氣越大。旭日的名氣也會越大,相輔相成。”
我說:“陳總經驗比我足。確實想得周到。”
陳總說:“確實如此,治好了皆大歡喜,沒治好,人家以你無證行醫告你。輸了,你就傾家蕩產。在國內還好,還可以求求人,到了國外,兩眼一抹黑。誰也幫不上你。”
“謝謝陳總,如果對方辦好了這些手續,這段時間,我就要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