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向三球使個眼色,他知趣地走了,把門一拉,鎖上。
我喝了一口茶,對沈處道:“那你說個字吧。”
他用手指沾點茶水,在桌子上寫下一個字:央。
我心里一驚。如果在平時,我絕對不會問別人,為什么要寫這個字那個字。但是,沈處寫的這個字,意義太差,就想問一問。
“你為什么要選這個字呢?”
“萬老師,你也許不太了解我的本性,看起來隨和,其實骨子里比較傲。”
我點點頭,心想,我早就看出來了。
他接著說:“因為競聘是一件求人的事,上求領導照顧,中求評委打高分,下求同事給好評。是件央求別人的事。
央求別人,非我所愿,但家人朋友,特別向德輝等四五位老板一直鼓動我去參加。所以”
我才明白向三球叫向德輝,那隔壁一桌,也不是向三球的嘍啰,而是些與沈處要好的老板。
就是說,今天露面的和那一桌沒有露面的,加起來一共有五六個老板,他們是沈處競聘背后的財團兼助手。
我從桌上的煙盒里抽出一支煙,點上,吸一口,慢慢地噴出一縷煙霧。然后,也醺了點茶水,在桌子上先寫一個“口”字,又寫一個“人”字。說道:
“這個字特別不好,您應先穩一穩。”
沈處忙問:“為什么?”
“央”的古字是“殃”。本意是犯人戴著木枷,頭在中間,所以“央”有中間的意思。
沈處有點緊張。他根本就沒想到這個字,這么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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