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在老大家住著,大家鄰里鄰居幫了不少忙,我做主二十八塊好了。”
林母盯著林父的后背瞪圓了眼睛,她怎么不知道,老頭子有當奸商的潛質?
老張頭聞,當即從兜里掏出來二十八塊:“給我一塊,這可比店里的表劃算多了。”
“也給我來一塊。”
來了十一個人,就賣出去了十一塊表。
趙工拿著電子表,眼緊緊盯著林父手里的錄音機:“錄音機呢?還有嗎?”
林母說:“有的有的。不過這個東西貴。”
有林父在前打樣,林母開口就要了四百塊:“我覺得四百塊不好聽,我做主,三百八十塊好了,這個數字吉利。”
趙工覺得有點貴:“不能再便宜點?”
林母實誠得很:“老實說,孩子也沒多買,就買了十個,老大老二老三家里一共五個孩子,知夏說,每個孩子一個,大的用磁帶聽英語學習。”
“小的雖然暫時學校不教英語,但也不能厚此薄彼,一起學著。孩子還給我們老兩口一個,她自己留一個,這就七個了,能拿出去賣的也就三臺。”
林父納悶,閨女說過要給他們了?不過他也沒多話,就在一旁點頭:“對。”
三臺,那就沒多少了。
趙工想想閨女的學習,一咬牙:“行,我買了,我這就回去拿錢。”
林父把人送走,這才問:“知夏說給他們了?這么貴的東西,送他們做什么?拿去賣。”
“當然沒送了,這是話術。”
林母白他一眼,連忙讓他去老二家送東西:“快去吧。”
林父反而不愿意去了:“孩子們都上學了。等晚上的。”
林母會意過來:“你還想像今天這樣來一波?”
“當然。”
林父得意洋洋,又想起一件事:“你說他們回去要是找孩子要,怎么辦?”
“不給,我說的,這么貴的東西不給他們,有需要就拿你這個。”林母點點他手里的錄音機。
真的需要這個的,也只有林巧巧一個人,可給了一個孩子不給別人也不好,這東西不是三塊五塊,給就給了,三百多塊錢呢,給什么給?
到了晚上,林父如法炮制,又賣出去十多塊電子表。
這些人回去一傳十十傳百,林母足不出戶,也就花了三天功夫,就把所有的電子表跟錄音機給賣了個干凈。
這會兒林知夏已經找到了賣衣服的地方,蕭瑾去部隊報到,她每天出去擺攤賣衣服,得知林母把電子表跟錄音機都賣了,驚訝不已:“這么快就賣完了?”
“當然。”
林母很是得意:“這東西好賣呢,也賺錢。”
可不是賺錢嗎?
除去給林母的提成,單單電子表就凈賺五千多,錄音機賺的少點不到三千,這還是林知夏給了林父一臺,不然這兩單足足賺小九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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