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南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一庭
時間:2010年3月12日
案由:周建民訴南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東港大隊),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行政賠償糾紛
事件起因:
2010年2月13日,除夕夜。
高爍駕駛一輛黃色的蘭博基尼,在東港大道追尾周建民的五菱宏光。
五菱宏光被撞飛后翻滾七周半,周建民的父親和母親當場死亡,八歲兒子脊柱斷裂。
東港交警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認定周建民違規變道,需承擔70%的責任,賠償高爍的車輛損失費278萬。
周建民不服,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無果之后,又一紙訴狀將東港交警大隊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撤銷或變更東港交警大隊的責任認定,重新劃分責任比例。
結果可想而知。
東港交警大隊的負責人沒出庭,委托律師邱若男出庭應訴。
且不說邱若男那張嘴有多厲害。
單說肇事人高爍,那也不是周建民能惹得起的角色。
高爍雖然是在單親家庭長大,但那不是普通的單親家庭啊,典型的闊少。他母親是高璐,舅舅是南州1號高鵬。
一審結束。
周建民把邱若男和助理堵在法院門口,含著淚追問:“邱律師,你們昧著良心顛倒黑白,就不怕遭報應?”
“誰顛倒黑白了?說話注意點,小心我告你誹謗!”
向來都是盛氣凌人的邱若男,顯然沒把一窮二白的周建民放在眼里,為人民幣服務,那是她做人的宗旨。
一聲誹謗,嚇得周建民噤若寒蟬。
周建民雖然不懂誹謗罪到底是個什么罪,但他現在也是上過法庭的人,知道坐在里面聽審的滋味,那種心臟一直懸著的緊張感很不好受。
崩潰之下。
周建民撲嗵一聲跪了下來,含淚哀求邱若男:“我父母都在車禍中死了,兒子還躺在醫院里,可能會癱瘓,你們還叫我賠278萬。你們就是把我賣了,我也賠不起這么多錢。算我求你,你要交警重新劃分一下責任……”
“真是病得不輕!”
邱若男冷然一笑,邁腿就走,直接無視周建民的苦苦哀求。
周建民急得束手無策,本能地抱住了邱若男的腿:“邱律師,你是交警隊的代理律師,現在只有你能幫我,我求求你……”
“松手!”
邱若男將周建民一腳踢開。
又怒視著周建民,冷警告:“我警告你,別動手動腳!你家死多少人,那是你的事!我沒義務可憐你同情你,滾一邊去!”
頃刻間,周建民像個崩潰的孩子一樣,跪在地上低頭掉淚。
他不過是東港邊的一個普通漁民。
三年前,他老婆受不了生活的苦,跟著一個有錢的魚販子跑了,家里就靠他一雙手,養活父母和孩子。
去年除夕夜,他開著二手面包車,帶著一家人進城置辦點年貨。
原本是挺開心的一天。
沒想到回家路上會被蘭博基尼撞得家破人亡,現在還面臨著278萬巨額賠款,他就是去賣血賣腎,也賣不了這么多錢。
孩子現在還躺在醫院里,高額的醫療費,那也是個無底洞。
他不求邱若男的可憐和同情。
只求一個公平公正的責任劃分,他就想不明白了,明明是蘭博基尼追尾他的面包車,怎么他還要承擔70%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