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為重要的,是在部落內為人處事最為妥帖機變的也是他。
學府監察的設置有點類似前世的教育部,更像是古時的國子監。
只是設置上與功能上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木風在大姜律中規定:大姜所有學校的管理、老師的拔擢、學校費用的支出,都需要各地城主核算之后呈報給大忽悠,由大忽悠審核,上報給大酋長審批。
而牛犇、虎腦袋則作為學府監察的第一批副監察,負責協助大忽悠巡查各城各地。
至于商店方面的規定則更像是商業法的一些雛形,規定的都是買賣雙方必須遵守的規則。
具體的一些細則都是參考前世零售、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
當然,結合眼下的情況,木風進行了相應的刪減、增補。
如商店專營人員是由部落挑選,不得私自中飽私囊,不得以次充好等,已經發現,立即嚴懲。
而對于商店的“營業收入”,則是以部落為老板的形式進行分配——商店的收入以多少論好壞,超過一定數額的,會多給予“營業員”一定的銅幣作為獎勵。
當然,在核算賬目這一塊,也是每天清算匯總,記錄在冊,每月將賬本交由部落專門指派的人進行核算。
一經發現紕漏、錯誤,相應人員就會受到嚴懲。
介于商店的出現在大姜的生活中會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木風也增設了一個商業監察。
商業監察由雷蒙擔任,一應事宜、所需精于術算的人員,也由雷蒙在部落內挑選。
最后是司法,這涉及大姜的律部。
因為大姜的律部實際上是木風將刑部與律部結合在一起的產物。
但事實證明,刑部跟律部結合在一起容易給以后大姜的司法帶來困擾,所以他將戮力招來,與他商量了律部的調整問題。
戮力對于木風的提議表示沒有意見。
因為經過這么一段世間的熟悉,他已經知道了,大姜的強大基本上是由大酋長一人做決定的結果,他要做的事,對于大姜都是有利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