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野將這沓紙,遞向了王利偉。
見此,王利偉帶著疑惑,先是擦了擦手上的油漬,然后才接在手中。
《眾城銷售站知青勞務合作協議書》
看到這樣的標題,王利偉頓時清晰了一些,隨后仔仔細細的看了下去。
在這份協議書中,清晰地標注著,加入眾城銷的這些人,并不是銷售站的雇員,而是參加銷售站運營的集體勞動者,知青個人與銷售站之間是合作的關系。
雖然知青在銷售站中,享有類似于工資的底薪,但是在這份協議中,同樣也明確地標注了,這是知青在銷售站中享有的基本合作群益,銷售站為集體產物,與任何人之間都不存在雇傭關系。
看到這樣的協議書,王立偉整個人都愣住了。
在打投辦干了這么久,他也沒少接觸這方面的事。
可是像眾城銷售站這種情況,他還是第一次遇見。
雇傭不是雇傭,而是合作。
老板不是老板,而是創始合作人。
銷售站是知青合作站。
這也太沒毛病~
如果眾城銷售站是這樣的一種結構的話,從政策上來講,王利偉自問,別說是他,就算是洪主任親自過來,那也挑不出任何的毛病。
人家所有人都是合作的關系,壓根就不存在雇工的問題,又何談雇工超標呢?
“陸總,你有這個東西,你怎么不早拿出來,你要是早拿出來,不就沒有這么多事了嗎。”王立偉有些感嘆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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