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總決賽結束之后,天娛讓周筆唱和李雨春參加商演,但兩人拿到的分成不到10。
簡直比牛馬還要牛馬。
至于周筆唱賴以成名的單曲——《筆記》,2005年彩鈴收入600萬,但她最終只分到30萬。
只有可憐的5,還要交個人所得稅。
擱誰都忍不了。
最終。
周筆唱忍無可忍,在2005年12月投靠樂林文化,打贏了官司。
當年,樂林文化就以250萬賠償金+800萬預付金,簽下了周筆唱,周筆唱也被網友戲稱為‘賣身還債’。
今天整個白天,8個超女都心不在焉。
每個人都在考慮以后的事情。
當晚上八點,結束了一天的活動后,八個人一起步行往酒店走,葉一倩忽然開了個頭。
一瞬間。
另外七個人的話匣子打開了。
但最終,沒有結果,八個人也不敢多說什么,只是嘴上抱怨幾句。
她們擔心有內鬼,把這些話傳到天娛。
但解約的種子已經在她們心里埋下。
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
……
另一邊。
張路在晚上九點左右,給沈青來了電話。
“沈青,宋總同意了你的方案,但是就具體分成比例,他還要再考慮考慮。”
“另外,宋總這幾天會去一趟長沙,參加清華同學會,到時候會在同學張羅下,見見天娛的王朋……”
“宋總想先禮后兵,看看能不能協商解約,如果不行,只能來硬的。”
“……”
宋柯清華畢業,他的同學也很牛逼。
說不定。
這次真能讓王朋讓步。
如果在總決賽前協商解約,那就省了很多麻煩事兒,不必對簿公堂,大家面子都好看。
要不然,法庭上見,大家肯定覺得芒果臺玩不起——作為上星的衛視,你舉辦一場全面選秀活動,不就是為了全民娛樂嗎?居然搞‘不簽約就淘汰’的把戲,多么丟人。
沈青:“多謝張總,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張路:“哈哈,肯定會愉快,我們是和合作伙伴,跟天娛那種模式不一樣。”
太河麥田做出讓步,也是看中了沈青和張靚影的才華。
如果是新手小白,根本不可能有機會和太河麥田平等對話,張路只會說“愛簽不簽,滾蛋。”
但沈青和張靚影的組合,無數唱片公司搶著要。
手慢無。
留給太河麥田討價還價的余地不多。
所以,宋柯只考慮了一夜,就答應了沈青的合作框架,并且積極地開始活動起來。
這都是建立在實力的基礎上。
……
在忙著這些事的同時,沈青也沒放棄創作。
一首原創歌曲已經搞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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