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信將吳舟被抓的消息告訴姜妍后,她就第一時間動用人脈聯系了頂級律師。在說明情況后,律所很快協調了長沙本地一位專精刑事業務、且與司法機關溝通順暢的合伙人。
姜妍并沒有坐等,而是直接趕往警察局,幾乎與律師同時到達。
“姜…姜董……您…您也在長沙?”高文信見到姜妍十分驚訝。
姜妍只是淡淡應了一聲,隨即示意律師與高文信溝通細節。
高文信心中雖然好奇姜妍為什么如此迅速地趕到,但這些好奇他也只會憋在肚子里,很是配合地和律師具體的說了起來全程。
過來之后,他其實也是有和警察主動的提供一些證,不過因為他和吳舟之間的關系,再加上只是口供沒有物證,所以警察那邊也只是簡單的做個筆錄之后就沒了...
不過過程中,高文信卻也是了解了一些其他東西。
比如說。
報案的人是小雅。
"那一天我和吳舟幾乎一直都是在一起...只有最后吳舟上衛生間的時間,我才..才...不過我離開的剛幾分鐘,吳總就給我發了一條信息,說他離開了...中間的時間非常非常短,不可能會發生那種事的..."
姜妍在一旁也是仔細聽著,下意識的微微點了點頭。
吳舟的“時長”,她這兩天也是見識過多次了,別說幾分鐘了,幾十分鐘都不太容易消停...
姜妍胡思亂想了片刻之后。
律師這會兒和高文信了解清楚狀況后,就和姜妍他們先告辭了一會兒,隨后熟門熟路地進去里面辦公場地,申請了與吳舟的單獨會見。
會見中,吳舟向律師詳細復盤了全過程,并未是帶時間的那種。
律師這邊吃驚于吳舟的對時間如此精準的掌控度,但也沒多說什么,腦海中和高文信的所描述的內容,在做對應,完全都能對上...
但這種事,怎么說呢,雖然說對方是沒有確定性的證據能證明吳舟。
而吳舟這邊也同樣沒有“一錘定音”的證據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后面估摸著得扯皮一陣子。
在來的路上他也是看了一下吳舟的情況,以及了解到了當下的社會輿情情況,這個事情如果耽誤下去,等到輿論自然降溫,哪怕最后吳舟贏了,大概率最后還是“輸”...
“吳總,您這邊再仔細想想,還有沒有什么遺漏的,主要就是對方上訴的那個時間段...”
吳舟看得出來,自己說的這些居然還是不夠,最后只能無奈地嘆了一口氣。
“我在外面出差有個習慣...”吳舟給自己錄音找了個借口,工作嘛,把這些細節錄下來,等到回去獨處的時候,再復盤,看看自己的工作還有沒有哪里有所疏漏。
而律師這邊在聽到吳舟這邊居然還有這么一個大殺器的時候,臉上頓時就精彩了許多。
“吳總,錄音...錄音...”
律師這邊最后從里面出來,找到了姜妍,最后從姜妍手中拿到了一份錄音。
隨后他轉頭就是將這份證據拷貝之后,將原版證據遞交給了警方。
在和警察經過一番合理合法溝通之后,他隨即正式提交了吳舟的《取保候審申請書》,理由如下:
“當事人吳舟先生堅持其清白,并已全面配合調查。目前貴方掌握的核心證據僅為報案人單方陳述、一段語境不明的簡短錄音,以及未經證實的生物材料,證明力極為薄弱,且缺乏客觀物證支持。吳先生系知名企業家,在全國有穩定住所和實業,無社會危險性或逃匿可能,完全符合取保候審條件,懇請批準對其變更強制措施。”
警方內部隨即進行綜合評估。在是否批準取保候審的考量中,證據強度是主要因素。主導審訊的老警員在向上級匯報時表示:“所長,吳舟全程配合,所述時間點均與監控、證人證吻合,無撒謊跡象。此外,其律師提交了一份完整錄音,與報案人王雅提供的剪輯錄音能夠對應……”
最終,吳舟的取保候審申請獲得批準。他于上午9點多進入警局,17點02分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