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樹的這一覺,基本上可以說睡了一天一夜。
他大概是真的累了,三天沒吃沒睡的,后來跟盜獵者經歷了一場戰斗,雖然說吃了一點東西,但是又跟這個馬六經歷了一場。
整個人疲軟下來之后,一直都在呼呼大睡。
我也很聽他的,并沒有離開,我們在原地扎好了營帳,又將黃羊皮放在地上充當床,也算是別有一番風味。
只是哪怕等了一天一夜,我也并沒有等到林樹口中所謂的,黃羊成精。
夜晚,依舊是星光璀璨。
我和巴蘭白旗喝著酒,吃著內蒙地區特有的內蒙兔子,鍋里燉的老鴇.......
怕大家誤會,給大家解釋一下,鴇這種動物可是很好吃的,它的外形是一只大點的鳥,渾身褐色和白毛相交,屁股上有羽毛,顯得非常翹。
或許這也是老鴇形容在雞周圍的根本原因。
肉質,當然也比雞肉要緊實......
不得不說,現在的我們三個,基本上都快成為酒鬼了,深夜的時候,喝的那叫一個醉醺醺的。
喝完酒吃完飯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們三個竟然開始談起了夢想。
白旗的夢想不用說,他的夢想大多就是為了.......再一次見到鷹神。
巴蘭的夢想,則是希望去這些偏遠地方,能夠做一下護林員,或者保護動物的人;畢竟,以后打獵這件事情就要終止了,如果還想以野生動物相伴,就只能去干這些。
當問我的時候,我的眼神恍惚。
其實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夢想。
我也沒有過夢想。
小時候,我的夢想只是跟我的父母在一起;三年前,我的夢想只是長大睡了東家;現在......
我的夢想只是找到我的父母。
別的,似乎并沒有什么。
“三七,難道你就沒有想過,找到你的父母之后,你要干什么嗎?”白旗詢問道。
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
于是抱著酒瓶子說:“那我就跟巴蘭,一起去當護林員,或者當保護動物的那個人。”
“那還挺好!”白旗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巴蘭,笑了笑。
咔嗒。
就在這時,越野車的門竟然打開,林樹的手從里面伸了出來。
“睡醒了?”我大著舌頭說道。
林樹走出車,我招呼著他開始吃飯,一天一夜沒吃東西了,一上來他就開始狼吞虎咽起來,原本我們三個人都沒吃完,被他一個人炫干凈。
吃完飯之后,林樹接過我手中的啤酒,咕咚咕咚干完,直接躺在地上。
我笑著說:“你可真能睡啊!一下子睡這么長時間!”
林樹朝著山坡上看了一眼,見什么都沒有這才開口:“三七,其實我的一生中,一種在尋找!”
我一愣!
“尋找?”
“恩!我是被遺棄的嬰兒,后來在大興安嶺,我遇到了一個人!他給我取了名字,幫助我活到了八歲!然后,他就離開了!”
我一愣。
八歲?
我就說嘛!
當時我就覺得,林樹一個嬰兒,該怎么在大興安嶺生存下來,肯定是有人幫他!
就算是他能吃動物的奶水長大,也得有人將奶喂給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