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喜橙:“怎么會呢,爸,你忘了嗎,我手里也有公司的股權啊,你把一半股權給賀雨棠,我把我手里的股權給你,你還是最大的股東,穩坐公司總裁的位置。”
賀青山:“你把你手里的股權給我,你以后就沒有了。”
賀喜橙:“那有什么關系,爸你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把我的股權給你是應該的,你是我爸,在我心里,你比股權重要、比錢重要、比任何東西都重要。”
賀青山冷峻的臉色變得溫和起來,摸了摸賀喜橙的頭,“我們家橙橙就是孝順。”
“走,和爸一起回會議室,和賀雨棠簽協議。”
簽合同的時候,楊天貞提醒賀雨棠說:“你可得想好了,一旦你在上面簽字,你辛辛苦苦拍的戲,風頭就要全部拱手讓給別人了。”
賀雨棠握著筆的手沒有絲毫猶豫,簽下自己的名字,“想好了。”
早就想好了。
一部戲沒有了可以再拍,風頭被搶了可以再想辦法成為焦點,是金子總有發光的一天,但錯過這次拿回媽媽遺物的機會,以后不知道要等多少年。
這家公司對別人來說只是賺錢的工具,但對她母親來說,是她的另一個小孩。
她怎么能讓媽媽的小孩一直流落在人販子手里。
它是媽媽的遺物,她必須把它搶回來。
賀雨棠拿到賀青山轉讓一半股權的協議書,作為交換,她需要讓周宴澤答應把《我見青山多嫵媚》的宣傳外包給賀青山。
她拿著協議書,準備往外走。
賀喜橙雙手抱臂,挑著眼尾,志得意滿的樣子,“以后看我大紅大紫,你可千萬別眼紅。”
賀雨棠:“你也得有那個命紅才行。”
賀喜橙:“我找算命的算過,算命先生說我命里帶著富貴,一看就能紅透半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