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們去鎮上,把這些東西賣了!”曹勇豪爽地搭上了曹二柱的肩膀。
昨天打死的狼,曹勇當然不會浪費。
跟韓秋霜說要把狼尸掩埋,實際上全部被他收進空間背包了。
回到家就處理了三只。
狼肉其實并不好吃,味道特別重,要加大量的調味料才能中和膻味。
嘗過味道就行了,李新月對狼肉也沒興趣。
剛好趁這機會,帶著曹二柱去鎮上做生意。
曹二柱激動不已。
“勇子這些都是好東西啊!你哪打的?”
“昨天山里打得唄,還有很多狼呢,看看好不好賣,回頭全部收拾了。”
這年頭,肉主要有三個銷售渠道。
一個是以公社的名義,和供銷社做生意。
作為守山人,自然是沒有這資格的。
守山人打到獵物,一般會去集市上販賣。
可在集市上賣肉需要辦手續,而且肉作為珍貴食材,需要肉票才能買。
而最好的銷路,自然是黑市了。
兩人推著車來到鎮上,曹二柱就想去集市,這是他少數印象深的地方。
曹勇卻攔住了他,“不急,我們去西胡同看看。”
曹二柱眨巴著眼睛問道:“咱們不去集市上賣啊?”
“這個點了,沒有好位置了。”曹勇遠遠看了一眼。
現在都已經七點了,早錯過了集市最熱鬧的點,就算去,也占不到好位置。
狼肉太多,反而容易引起市管會的懷疑。
“西胡同,什么地方?”
“跟我去了就知道了。”曹勇對曹二柱使了個眼色。
今天,就帶他去黑市見見世面。
西胡同,就是鎮上的黑市,魚龍混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