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記得文件左上角的位置,原本只有一處被訂過的痕跡。
但最后一頁紙的左上角卻多了兩個被訂過的孔,明顯被人拆開過。
楚婳低垂著眸子,大腦飛速運轉,很快就記起了一件事。
四年前,也就是她剛滿十八歲的時候,無意中和楚絮發生了爭執。
楚絮將她推進了湖里,那時正值寒冬臘月,湖水刺骨的寒涼。
她當晚就發了高燒,住進了醫院,整個人昏昏沉沉的。
按照以往,楚健源一定會不分青紅皂白,將所有的錯全都怪在她頭上,說一切都是她的錯,都是她自作自受。
可那一次卻沒有。
楚健源硬是逼著楚絮站在病床邊向她道歉。
事后,為了補償她,楚健源幾乎天天往醫院跑,劉悅玲也各種獻殷勤,送湯給她喝。
有一天楚健源直接拿了兩份文件給她,讓她簽字。
按照楚健源的說法,第一份是十八歲生日禮物,是學校附近的一處公寓,讓她先簽字,等病好了就去辦過戶手續。
第二份就是同意楚健源暫代她行使股東權利的文書。
可當時楚婳仔仔細細檢查過,沒有發現任何問題,確實是只同意楚健源代替她行使股東權利,根本不是轉讓。
陳律師表情凝重:“楚小姐,你估計是被楚健源給算計了。”
楚婳急忙問道:“私下替換合同應該是違法的吧?況且簽合同的日期來看,我根本沒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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