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搶劫了,沒找回來,錢、票、都沒有了,我如何還算侵占集體公共財產罪?”
衛國把這紙遞到李狗剩面前。
可這些字認識李狗剩,李狗剩不認識這些字。
李狗剩尷尬地把這張紙遞給魏國平。
“舅,你看看,這上面,到底寫些啥?是不跟李衛國說的一樣?”
魏國平接過這張紙,仔細看一遍。
沒錯!
正跟李衛國說的一般無二,而且,的的確確正是公安局出具的證明材料,錢、票,都被搶劫走了,沒能找回來。
魏國平臉色一沉。
本想借這事,以侵占集體公共財產罪,把李衛國抓了,到公社里面關上幾天,給李狗剩找回被打的面子。
可現在,有公安局出具的這份證明材料,再抓人,不合適。
就這么收場,不抓人?
也不成!
他一個堂堂副鄉長,帶著兩名扛槍的民兵,大半夜砸門來抓人,結果,灰溜溜走了,讓他這副鄉長的面子往哪擱?
魏國平陰沉著臉,眼珠子一陣轉悠。
嗯!
有啦!
魏國平有了主意,再盯上李衛國。
“李衛國,就算這些錢都被搶劫走了,可依社規,這些錢里面,依然包含了屯集體的錢。”
“你害屯集體的錢被搶劫。”
“如此算來,你依然是侵占集體公共財產罪。”
“現在,我就要以侵占集體公共財產罪,抓你回公社,關起來。”
魏國平說著,對兩名扛槍民兵一揮手,就要把李衛國抓走。
李衛國有些懵。
真不愧為‘官’字兩個口,還能這么著、再繞過來,給他定罪。
呵!
這位副鄉長魏國平大人……
人才啊!
等等。
魏國平!
社規!
李衛國把這兩件事,聯系在一起想著時,頓時,眼睛陡地一亮。
他想起來了!
前世曾有這樣一段記憶。
兩年之后,78年的時候,魏國平貪污受賄、吞沒集體公共財產罪,被抓了、判刑。
魏國平判刑,這條社規,也當即取消。
這條極不合理的社規,正是副鄉長魏國平提出來,并一力強制推行開來,借機搜刮所有村民。
憑這一條社規,整個公社里所有人,只要多賣一點錢(上山打獵、挖參;下河抓魚、摸鱉),這多的錢,都得依社規上交屯集體,再上交公社,統一入賬……
可最后,上交到公社的錢,大部分,都進了魏國平的腰包。
這事,被查出來,可是一下子轟動了整個公社。
因為聲勢實在太浩大,反對的聲音實在太強烈,魏國平一被抓,這條社規也當即取消。
嘿嘿!
若魏國平今晚不特意跑來找自己麻煩,李衛國還一下子想不到前世的這段記憶上面來。
可現在……
魏國平既然不知死活地惹到他頭上,那就別怪他李衛國,把魏國平犯的這件事,提前兩年,給他捅出來。
“好啊!”
“想抓我是吧?”
李衛國眼神,瞬間變得冷漠。
“那咱們就好好看看,最后,到底是誰抓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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