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了夏國華,李威的內心不免有些觸動。
    夏市長是好領導,他一心為了凌平市的發展,但是因為他的一些舉動觸犯了利益,最終被殺害。而且李威相信,文盛案的背后必然隱藏著更多不為人知的黑暗和邪惡,他多次提到的一個人,居然一直可以相安無事。
    “我同意組織決定,但是要帶走兩個人。”
    “說說情況。”
    “第一個是縣公安局副局長梁秋,有能力,用著順手,我去市里上任,不可能一個人去。”
    “可以,我立刻和市委組織部溝通,調到市公安局,那邊副職應該有空缺,李書記,你這是護犢子啊!”
    于福生笑了一下,一個縣公安局副局長提拔到市公安局,還是李威親口提出來的,肯定是要提拔,而且還是越級提拔,當然不是什么難事。
    “還有一個人,夏沫,她是夏市長的女兒,目前在紅山縣掛職。”
    于福生點頭,原本以為李威是粗人,沒想到他的心思這么細,“考慮的很周全,應該這樣,無論是從個人關系還是組織考慮,都應該,如果你不反對,人你帶著走,就留在你身邊。”
    “我同意組織上的決定。”
    李威點頭,紅山縣的事情剛剛解決,突然被緊急調到凌平市,確實很意外,等于是從一個熟悉安全的地方換到一個陌生的環境,當然李威完全不擔心,他有足夠的勇氣去面對一切困難和挑戰。
    “感謝。”
    于福生點頭,握住李威的大手,“還是感謝,事不宜遲,盡快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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