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瀾沒有說再多,倒不是被陳毅說服了。
在關于這件事上,兩人的觀點完全不同。
誰也沒法說服誰。
誰也沒法理解誰。
能做的,就只有支持吧。
這點倒像是陳毅說的那樣,復雜,又簡單。
要么支持,繼續合作,要么不支持,分道揚鑣。
慕瀾走后,陳毅就舒舒服服的靠在沙發上,美滋滋的過了一天。
初七這天,陳毅幾乎是被陳問梅催著跑出去買車,在4s店那片轉了一圈,都沒有找到那種所謂純正的越野車,大多都是一些suv,還有一部分是改裝出來的。
問了問價格,陳毅最后選擇了一輛牧馬人,又專門做了改裝,換了懸掛,車胎,一大堆東西,付了錢,讓人初八上班幫他辦好手續。
隨后,陳毅又跑到之前看的那家商鋪,他過年期間跟對方聯系了一下,約的就是初七。
店鋪老板是一個中年男人,四十多歲的樣子,很壯。
見到陳毅的時候意外了一下。
“小孩,你不是偷你爹媽錢出來的吧?”
“老板,瞧你這話說的,誰偷爹媽錢出來租鋪子啊,家里人要的。”
老板聽到這才放心一些:“做什么生意。”
“開個菜店吧。”陳毅說道,“就咱們之前說的價,一年兩萬二?”
“嗯。”老板點頭,“但必須得五年起租,而且你得一筆交明白了,不然我為這兩萬二,還得來回折騰。”
“行啊。”陳毅倒是沒說什么。
兩人簽了一份協議,陳毅把錢一付,鑰匙一拿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