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這么走一圈,也就一個多小時,下一站,去省檢察院。
在省檢察院,幾乎講的也是同樣的話。
所有調研和合作協議簽訂后,初步確定:在省一級,由省高院和省檢察院各選拔幾十名優秀的法官和檢察官,從下周開始,利用周末時間,對省廳所有民警進行為期數月的法制輪訓。
不同的業務警種,接受不同方面資深的法官、檢察官的培訓:比如,刑偵總隊的接受刑庭資深法官培訓…
同時,邀請大學法學教授,拿出公安廳這十年以來的案件庫,編寫成考試題庫,對輪訓完的民警、針對其業務崗位進行考試:刑偵總隊的干警,考刑偵題庫;網安總隊的干警,考網安題庫…
考試成績特別優秀的?會進行表彰;考試成績不合格的,根據所處的業務總隊進行分門別類處理。
并且,針對這些來上課的法官檢察官,由各級公安系統,從維穩經費中拿出一部分,發放一定金額的補貼。
全省各地,必須同期輪訓,在輪訓全部結束后,即對全省公安系統的執法進行常態化監督:但凡發現有欺負群眾、高高在上、粗暴執法、帶頭違法、權力尋租等一系列行為?
在省公安廳稍后將開通的“全省公安系統執法監督舉報平臺”舉報、調查核實后,即馬上啟動追責程序。
同時建立執法人員的個人執法記錄,做得好的?年度表彰;做得不好的?進行再次培訓;再做不好?超過兩次,則轉崗。
這些形成了條例,并都已經報易書記和為民省長審批,并報省人大備案。
幾天后,在李省長的正式推動下,全省政法隊伍輪訓正式開始。
王晨看著這一系列行為,不得不感慨李省長的辦法之多。
這件事被部里知道了,孫敏打來電話,要省里把這件事完完全全匯報到部里,寫清楚理由、寫清楚相關規則…
顯然,部里可能對這些感興趣了。
王晨自然而然開始“操刀”這些材料。
熬了一個周,總算是完成了。
王晨把這份材料拿給李省長時,李省長看了一圈,很高興。
“我有種預感,大概率部里會拿這一次省里的這項舉措當標桿。”
“但我感覺,可能會有人反對。”
李省長點點頭,“但這幾年,各項改革就是為了讓社會越來越好,我們這個系統,是最容易產生權力尋租的,在鍵盤上敲幾個字,就能毀人家一輩子,如果不限制這些權力?那以后群眾哪有啥獲得感?權力和義務本身就是相輔相成的。”
“是啊,您說得對,但我覺得,會有人在網上造勢、抨擊省里這項政策。”
果然,第一個輪訓周末,上了一天課后,就有人在網上嘲諷這項政策:占用周末時間、理論和實際不相符、學這個沒有用。
省公安廳宣傳處立刻做出了回應:1、這次輪訓只為期數月,而且是輪訓,是針對執法隊伍執法水平參差不齊的補充,相關輪訓時間計入每年的例行培訓時間中,不算占用時間。
2、正因為看到了理論和實際不相符,所以才邀請一線的資深法官和檢察官來輪訓,這是最一線的經驗,也是最實際的經驗。
包括日后的題庫,都是一線案例,最貼近本地執法實際。
3、學這個,目的是為了推動執法合法化進程,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有沒有用?要配合著整體規則來看,要等培訓完再看;只上了一節課,現在就說沒效果,這未免太草率了。
這一系列回應讓一些質疑的聲音頓時就小了。
看到這些情況后,李省長也有所行動。
他緊接著對王晨說,“通知全省各地市的公安局長到省里來開會,要闡述清楚為什么這一次搞輪訓?”
在這期間,安州市某縣發生一起嚴重的執法事件,瞬間引燃了全省乃至全國的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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