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便是后世“專利權”的雛形。
再比如,技術標準。
法令規定,凡“藍田標準”認證之商品,其度量、衡重、尺寸,皆為大唐官方標準。
任何行銷于市的商品,若與標準不符,必須明確標注,否則便以欺詐論處。
法令還詳細規定了工匠的權益。
明確了格物總院“院士”的官方品級和待遇,并規定,凡工廠之主,必須與工人簽訂契約,明確工時、薪酬,不得隨意克扣、打罵。
這薄薄的幾頁《格物令》,其分量,卻重如泰山。
它意味著,秦源所開創的“格物之學”,他所建立的工業體系,已經不再僅僅是靠他個人的威望和皇帝的恩寵來維系。
它,被正式地,刻入了帝國的法律基石之中。
萬世,不移。
這,遠比任何官爵封賞,都更加重要。
然而,就在新法推行,大唐權力核心平穩過渡之際,一股最后的暗流,正在瘋狂地涌動。
吳王李恪,在被“發配”去南方種甘蔗之后,并未死心。
他以身體不適為由,滯留在封地,暗中,卻從未停止過活動。
他很清楚,這是他最后的機會了。
父皇一旦駕崩,太子李治在秦源和長孫無忌的輔佐下,將再也無人可以撼動。
他必須,賭一把!
他通過自己多年經營的人脈,秘密聯絡了京中幾位手握兵權的宗室郡王,以及一些在東征中,因秦源風頭太盛而心生怨懟的軍中將領。
一個陰謀,正在悄然成型。
他們計劃,在皇帝駕崩,國喪期間,人心最亂的時候,以“清君側,誅秦源,扶正統”的名義,發動兵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