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林晨聳聳肩,不在意地道:“白日做夢。別人怎么想我才不管,我和葉家已經劃清界限,他們一分錢都別想從我這里得到!”
其實葉林晨很想和葉家人在法律上徹底斷絕關系,這樣就能徹底擺脫他們,不用擔心被他們道德綁架,榨取價值。
她曾偷偷給電臺的法律援助熱線打過電話咨詢,得到的答案卻讓她無比失望。
在國內,目前還沒有兒女和父母斷絕關系的相關法律條文。
電臺律師告訴她,自然血親關系是基于血緣關系產生的,從出生開始,直到一方死亡為止,這種關系是無法通過法律手段解除。
即使父母與子女之間簽訂了“斷絕關系”的協議,這種協議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些義務不會因協議而免除。
若是父母犯了嚴重的罪行,比如虐待、遺棄子女等,才能剝奪他們的監護權,但想要徹底斷絕關系,仍然是不可能的。
律師還勸她,親生父母就算對她再不好,也給了她生命,生養了她。
做人要懂得感恩,不能太絕情,否則會被人戳脊梁骨。
葉林晨聽著律師義正辭地勸說,心里知道,想要和原生家庭徹底劃清界限,根本不可能。
她能做的,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在生活中徹底和他們劃清界限,讓他們再也無法干涉她的生活!
與此同時,正如葉林晨所預料的那樣,葉家正為了湊夠購房款而焦頭爛額。
他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不大,算下來只需要兩萬多塊錢,可問題是,他們連這筆錢的零頭都拿不出來。
說起來,葉家的條件其實并不算差。
葉政華之前是車間主任,分了住房,每個季度還有勞保用品和各種資金,收入養活一大家子人是完全沒問題的。
廠里好多人家,工資更低,人口更多,不也照樣存下了錢?
更何況,八七年的時候,廠里還發行過原始股,每份只要五百塊錢,每個職工都可以認購一份。
九三年上市后,經過折算,一份原始股就變成了三千股。
上市的開盤價更是高達每股十元!
也就是說,如果職工當初花五百塊錢認購了一份原始股,上市后賣掉,就能得到三萬塊錢。
如果是雙職工家庭,夫妻倆都買了原始股,那就能有六萬塊錢的進賬!
有了這筆錢,買房根本不成問題。
可惜當初發行原始股的時候,五百塊錢并不是一筆小數目。
而且股票對當時的大家來說,還是個非常陌生的詞語,很多人都覺得風險太大,并不愿意拿出五百塊錢來購買。
孟雪云就是其中一個。
她是恨不得把所有的錢都投到孟子涵身上,供她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
加上她聽別人說,其他單位也搞過這種股票,結果買回來就跟一張廢紙一樣,屁用沒有。
所以,當葉政華想隨大流買一份原始股的時候,孟雪云強烈反對,說什么也不同意,把這個認購資格以兩百元的價格賣給了車間里的另一位同事。
也因此,九三年原始股上市的時候,孟雪云看到竟然能賣那么多錢,腸子都悔青了。
真恨不得時光能夠倒流,重新回到一九八七年,她傾家蕩產也要買她個十份八份!
當同事需要葉政華拿出身份證來幫助對方辦理手續時,孟雪云反悔了,堅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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