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客機
小麥克唐納雖然能力略有不足,反應可是非常快。而且從小在富裕家庭長大,商業談判還是沒有太大問題。
小麥克唐納很快反應過來,于是直接了當的說道:“包先生知道dc-10飛機嗎!”
1966年,美國航空提出1970年代需要一種經濟性好、對機場配套設施的需要符合當時普遍水平,載客量300人左右的大型客機。道格拉斯公司為了滿足這一要求,開始方案的研究。最初道格拉斯公司寬體客機設計方案為雙發翼下吊艙布局,隨著1964年美國聯邦航空局取消了對三發動機飛機的“60分鐘限制”,可執行橫越大西洋的航線,以及為確保可在較短跑道上起飛、降落,道格拉斯公司設計方案應客戶的要求而改為三發動機寬機身方案,在垂直尾翼根部加上超大客機
當年波音兼并麥道,主要是防止麥道被空客兼并,空客兼并麥道實力會大于波音。這是波音不愿看到的,另外波音也看重麥道的生產力及強大的研發實力,尤其是軍機研發實力。而波音自二戰結束后再也沒插手過軍機,主要是軍品研發實力不如人所致。要知道,麥道可是美空軍最主要的戰斗機供應商,f-4“鬼怪”、f-15“鷹”、fa-18“大黃蜂”都是麥道的。
yf-23也只差一點被美空軍選中,麥道實力如此可見。事實證明,波音這個并購是英明的。但在民機研發上,波音的機型比麥道先進,所以并購后,波音只是把麥道未完成的民機訂單完成而已,多余的生產力用于生產波音系列飛機和軍機。
可包子軒也知道,即使小麥克唐納同意,黑云給的錢在多美國政府也不會同意把麥道公司出售給黑云集團。這可是事關美國的國家安全,麥道生產的軍用飛機有多款在美軍中服役。
既然這樣就不能讓波音一家獨大,要不然一定會獲得美國政府的大力支持。如果有麥道參與或許會是另一番局面,不能在讓麥道公司陷入三發布局飛機的研發當中。
包子軒:“如果是根據dc-10改裝那么黑云集團沒有太大興趣,想要同波音747競爭需要從新設計飛機。我是學習航空專業出身,在麻省理工學習的時候,就有教授質疑三發飛機的不合理之處。”
“大飛機選擇三個發動機簡直是災難,發動機推力在不斷提升;航空材料強度在不斷增加,重量卻在降低。這使得三發和雙發相比沒有什么實際性的推力提升,而且后背裝上一個發動機還會影響整個飛機的氣動布局,尤其是在爬升和轉彎的時候更加明顯。”
小麥克唐納好歹是專業人士,當然知道包子軒說的是什么意思。86年用dc-10改進成dc-11也是因為經費有限,死馬當做活馬醫而已。現在麥道公司還沒有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完全可以研發出一款屬于自己的四發超大型客機。
包首富知道,現在黑云集團沒有實力研發出超大客機。這需要強大的技術積累,麥道公司不存在這些問題。就看小麥克唐納怎么選擇,要是三發還是讓他自己一個人在那里玩吧!
小麥克唐納:“你的意思是生產四發超大型客機,可那樣會被波音笑話;同時也違背麥道公司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