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個問題,朱載j也認為是極為重要的事情,大明要對于禁榷制度加以大規模的改革,朱載j認為大明的禁榷制度確實是到了必須要改革的地步,一方面是要大幅度的減少禁榷貨物的種類,盡可能的改善大明的貿易,另一方面就是對于禁榷更加精細,禁榷不僅僅是戶部和海關總署的事項。
更多的是兵部、軍器監、虞部等衙門的事情,要根據大明的實際情況,制定合適的禁榷貨物名單,對于有軍國之用,或者是對于大明極為重要的貨物,必須予以禁榷,對于其他的貨物,則是采取鼓勵出口的原則,盡可能的促進大明的經濟發展。
朱載j決定解除對于生鐵及其制品的禁榷,同時加強對于銅料和銅錢出海的禁榷,銅錢出海,必須由少府監批準才行,不允許大明的大量貨幣外流,防止銅料的外流,同時加大對于倭奴都統使司、云南、緬甸等地銅礦的開發,加強對于瀾滄江航道的治理,發揮其水運的功能,還要在云南和緬甸就地鑄錢之后轉運廣州等地使用。
對于南洋、朝鮮等國對于大明貨幣的需求,除了可以使用本國的貨物和大明交易之外,必須拿出部分銅料來予以兌換,對于拿銅料兌換大明的貨幣的,可以不受大明貨幣兌換額度的限制,只要能夠拿出相應的銅料,就可以兌換相應的貨幣,這點是極為重要的。
朱載j命令還要重新制定相關貨物的出口稅率,保證大明朝廷的賦稅。而閩粵兩地的走私大案也已經告一段落了,經過朝廷對于閩粵走私的大力打擊,毛海峰督率水師將閩粵附近的海盜等都予以鏟除,私設的港口等也一律予以鏟除,抓獲了大量的走私商人。
而通過這些走私商人,他們背后的宗族勢力和為他們保甲護航的官吏們也都被揪出來了,朱載j嚴令閩粵兩道御史嚴查嚴參,將這些涉案的官吏,查明情狀之后,移送法司審斷,重要的就是要追贓,這是朱載j最關心的問題,以往朝廷盡管以嚴刑峻法懲治貪墨行為,甚至是使用酷刑,但是貪墨仍舊是前赴后繼的,這點朱載j是很清楚的。
之前大明官吏的貪墨,主要是由于官俸確實過低所造成的,但是現在大明的官俸已經不低了,盡管朱載j并沒有修改太祖所制定的官俸標準,但是朱載j增加了補貼的項目,首先就是恢復了兩宋的職錢。也就是職務津貼,州縣正印和法司官吏的職錢是最多的,與其本官官俸一致。
除此之外還有以實物發放的官府布帛,考績獎勵等各種官俸,現在大明官員的待遇已經是非常之不錯了,以七品縣令為例,一月的官俸在五十到七十元之間,現在一石精米不過七錢,這個收入完全可以使得官員們過上較為體面的生活了,但是閩粵仍舊出現了大片的官吏貪墨,甚至是合衙官吏共謀放縱走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