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這就是當時的東南士紳集團對于嘉靖和張璁推行的嘉靖新政的反擊。而且馮恩和張璁等人還有點私人恩怨。馮恩彈劾張璁等人是有著師門之怨與反改革的雙重目的的。
汪鋐作為左都御史,曾經彈劾過馮恩,有著行賄等諸多不法事。馮恩得以選為御史,是走了時任吏部左侍郎的吳縣人徐縉的門路,他是馮恩的舉主,也是馮恩在官場上的靠山。
沒想到吏部左侍郎徐縉,因徇私舞弊,經舉發,受都察院勘問。徐縉為求解脫,把黃金放在酒罐里,外書"黃精白蠟敬壽"六字。張璁猜得用意,當眾人面敲開酒罐,立即暴露其行賄行為,由法司審問,依照犯罪事實,將其削職為民。
所以馮恩因徐縉落馬而彈劾汪鋐、張璁等人。而且馮恩和夏的關系也不一般,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推行嘉靖新政,張璁、汪鋐針對監察制度的改革更是切斷腐敗官的財路。斷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馮恩當然對于張璁等人極為怨恨。
所以馮恩上疏一面贊美夏等人,一面彈劾張璁,嘉靖當然明白馮恩的意思,嘉靖隨即援引皇明祖訓和大誥中的上大臣德政律將馮恩下錦衣衛詔獄嚴審,嘉靖很清楚,馮恩絕對不是一個人上疏的,背后肯定是有著一大幫的科道官和東南士紳在背后支持的。
嘉靖認為:恩論列大臣固也,上大臣德政,律有明條。恩所有毀有譽,并傳使之人,其益嚴刑拷訊。
負責審訊的是陸炳的父親,時任錦衣衛指揮使陸松,按說陸松是嘉靖的嫡系,不應該在這件事情上包庇馮恩,但是陸松是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平湖縣與馮恩家鄉松江府接壤,出于鄉黨的關系,陸松沒有對馮恩嚴加拷問,為此嘉靖還下旨切責陸松,在錦衣衛審訊無果之后,嘉靖將馮恩移送三法司定罪。
雖然三法司官員多次上疏請求減輕馮恩的處罰,甚至援引皇長子出生大赦,請求減輕處罰,但是嘉靖堅決不同意,嘉靖認為:恩所專指孚敬三臣,本只因大禮讎君無上,死有余辜。雖中間毀譽牽連,原非本意。爾等不顧法守,轉相報護,欺公鬻法,殊為無理。
并將包庇馮恩的昆山人,時任大理寺左寺丞周鳳鳴罷官,在嘉靖看來,馮恩就是想阻撓嘉靖新政,所以嘉靖要殺馮恩的態度是非常之堅決的。
真正救馮恩的,恰恰是被他所彈劾的汪鋐、張璁等人,張璁三次上疏,極馮恩等兩位官不能殺,張璁認為:臣等以二人之罪俱在可矜,殺之恐諍臣因而杜口。將來奸宄,人無敢矣。
張璁等人思考的是如何讓官群體盡到監察之職以及國家的將來,這與他們力推監察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一致的。官要據實直,不可任意污蔑。但斬殺官則不利于科道的積極性。在張璁的懇切上疏下,嘉靖才御批張璁的奏疏道:今日又得卿等屢愛重囚煩奏,自古強臣令君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