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戶部派遣一名侍郎總督其事,成為總督倉場戶部侍郎。嚴世蕃查閱了數據之后發現,京通倉廒數約有一千四百二十座,每廒貯量為一萬二千石。每廒五間,每間貯量二千四百石,京通倉總貯糧應為一千七百余萬石。
但是實際上京通倉的儲量一直沒有滿過。景泰前沒有超過120萬石的,景泰后才逐漸上升到二百萬。成化十六年達到了552萬石。從成化二十三年、弘治元年開始,實錄有記載的數字一下子增加了三倍,達到了1502萬,以后連續好幾年常常固定在它和1107萬石這兩個數字。
現在根據賬冊上數字,京通倉現有存糧八百六十萬石,不過嚴世蕃根本不相信這個數字,嚴世蕃將所有的倉大使、坐糧廳一眾大小官吏全部派錦衣衛押到總督衙署。
嚴世蕃坐在堂上,說道:“本官不是葛守禮那種不知世事的窮酸,本官知道你們俸祿微薄,偶爾借機倒賣儲糧,也是為了生計,以往的事情,本官也不想追究了。但是賬面上著八百六十萬石,一石也不能少,否則本官必取爾等之首級!”
對于衙門中的這些爛事,嚴世蕃是極為清楚的,僅這些倉儲小吏們貪墨的手段,有以次充好,直接盜賣和合例損耗等。
以次充好就是倉場官吏在收受運軍的賄賂后,往往對運軍交納的糧食不作認真檢查。運軍如果路上因為各種原因使糧食短少,就可以摻和各種雜物(如雜土、水等)到糧食中交納。這樣的雜糧混入倉中,加上倉官管理不善,京通倉糧腐爛現象十分嚴重。而且這個事情已經成了潛規則了,都是明碼實際的,倉場收漕糧一廒,運軍要打點倉場官吏一百二十兩,否則倉場的管理就不會驗收漕糧,導致運軍失期,要知道漕糧失期可是要受軍法懲處的。
運軍為了不受軍法懲處,只得交錢,而這一百二十兩,就出自于漕糧之中,合衙官吏一起貪墨。
而合例的損耗也是極為驚人的,戶部規定,每石米例應損耗七升。這樣,如按每廒五間貯米一萬二干石計,則每廒每年即應“合法”消耗八百四十石。在極盛時期京倉貯糧千萬石以上,按合例應“損耗”八十萬石,但實際上在收支時的消耗并沒有這樣大。多余的糧食進了誰的腰包就不而喻了。
這些事情嚴世蕃都很清楚的,所以嚴世蕃根本不和他們廢話,直接攤派,補足存糧,否則嚴世蕃可是帶著王命旗牌來的。
小吏們也深知小閣老不是好糊弄的,趕緊保證會補足存糧,嚴世蕃也不跟他們廢話,直接開始巡視起倉場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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