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載坖和諸位大員們,開始商討該給沐朝弼定什么罪名,怎么擬刑了。
殺是不可能殺的,沐朝弼畢竟是國朝勛臣,最多也就是削爵圈禁起來。
周延作為左都御史,法司官員,首先說道:“殿下,諸位,老夫以為,沐朝弼擅用火牌、強占土地、包庇逃犯等事體皆已經證實,其本人也供認不諱了,即以這三條上疏陛下即可。”
王用賓等人也贊成周延的看法,于是幾人商定,以擅用火牌、窩藏逃犯、強占民田三項罪名上奏嘉靖,以貽害地方不止一端,況滇南遠在萬里,夷視攸關,若復再從姑息,恐益釀成禍階,乞奮乾斷以安遐方,乞將沐朝弼削爵圈禁,另擇賢能以繼黔國公爵位。
朱載坖領頭畫押之后,王用賓等人也依次畫押,打上火漆印,將一應供狀等上奏嘉靖,請求嘉靖圣裁。
嘉靖收到卷宗之后,并沒有多看,直接找準了朱載坖等人擬定了判決,將沐朝弼削爵圈禁于南京,令沐朝弼之子沐昌祚繼承黔國公爵位,因其年幼,暫留京師教養,待其長大,再令其還鎮可也。
不過朱載坖了解了這樁案子之后,并沒有感到輕松,一來是說白了此事就是糊涂官判糊涂案,將此案了結交差就行了,至于此案中的真情,其實大家都不愿了解,也沒必要了解,沐朝弼從被朝廷押解后,他的結局就已經注定了。
朱載坖也不由得感嘆,何鰲當年所說大案多枉,并非虛,大明的重大冤案卻遠甚前朝,往往都是這樣的糊涂官判糊涂案。
朱載坖不由得對自己的講官們吐槽此事:本朝司法、監察制度可謂空前嚴密。凡遇重案,三法司會審,九卿廷鞠,皇帝親自裁決,旨在推情定法,刑必當罪,獄以無冤,然而實際上大明的重大冤情屢屢發生,尤其以嘉靖朝為甚。
前有李福達之獄,還是在張璁等人的強力介入下才有所改觀,這樣的刑獄制度,讓朱載坖對于大明的基層司法根本不抱任何希望。
對于現在大明的現狀,幾位講官也是深感無奈,高拱就任務法司不敢以律論斷,而是事事唯帝意馬首是瞻,揣摩皇帝的意圖,三法司幾乎完全處于依附的地位。這樣的情況下,哪能按律法斷案呢?
對于高拱的話,朱載坖也有些贊同,嘉靖繼位以來,屢興大案,借此控制朝臣。而嚴嵩擔任首輔之后,也是多次興起大獄,借此打擊政敵。內閣大學士以五品之資,奪六部之權,自然不為百官所喜。其時首揆之地遂為抨擊之所。
無論是閣部斗爭,還是閣臣內部的斗爭,都伴隨著結黨攻訐。內閣為了控制百官,不得不組黨,百官為了對付內閣,亦不得不結派。“所以廷臣中分成派系,互相攻擊,總是無休無歇。他們的爭斗往往借助司法手段,因而勢必干擾司法審判,致使政治黑暗,法紀敗壞,冤獄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