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朱載坖的詢問,王用賓開始和朱載坖商量起來此案的處理,首先就是誰來主審本案,雖然嘉靖指定了定國公徐延德、左都御史周延和朱載坖、王用賓一起審理本案,但是肯定是有主審的,王用賓建議由定國公徐延德來主審本案。
因為沐朝弼是黔國公,國朝超品公爵,即便是王用賓、周延等人,在品級上是不如他的,以他們二位來主審本案,恐怕就會被人質疑以卑凌尊,引起勛臣集團的反駁,而朱載坖作為皇子親王,也不太合適主審此案,定國公爵位與之相當,出自于中山王一脈,地位還在黔國公之上,又同是勛臣,由他來審理本案,最為合適。
朱載坖也同意王用賓看法,隨后就是在何處審理本案了。一般來說,審理大案,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甚至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衙門都可以。但是審理黔國公顯然不能再這些地方,國朝勛臣的體面還是要顧的。
王用賓建議在五軍都督府審理本案,一來是黔國公沐朝弼不僅僅是黔國公,更是鎮守云南總兵官,對于犯罪的軍官審理,五軍都督府也是有權的,而且五軍都督府相對私密,不會外泄,免得沐朝弼萬一爆出什么猛料來的話,也不能外傳。
剩下的是就審理的范圍了,按照云南撫按官員的彈劾,沐朝弼的罪狀可不少:違詔僭肆奪兄產,而囚其嫂。遵禮法,事多僭肆,聽憑撥置,虐害小民。殘忍無親,暴橫不道,抗違明旨,拘留母嫂,不遣占恡惡黨蔣旭等,不服聽斷,又用調兵火牌遣人入伺京師動靜等等。
隨便找出一兩條,都足夠要了沐朝弼的狗命。還不要說沐融、沐鞏兩位小國公的蹊蹺死亡,一旦都坐實的話,凌遲都不足以贖其罪。
但是王用賓建議,有些罪狀時間過久,已經難以查察,更何況國朝勛臣的體面還是要要的。兩位小國公的死亡,時間已久,恐怕難以查明真相,而且沐朝輔已經絕嗣,即便是查明,又能怎么辦呢?沐朝輔絕嗣,沐朝弼又做下這等大逆不道的事情,要是將沐朝弼的繼承權都剝奪了,沐紹勛一系就絕嗣了,天下人會說朝廷薄待功臣的。
所以這些事情都不必提,主要審理的就是兩件事情,其一是沐朝弼用調兵火牌遣人入伺京師動靜一事,此事是觸動了嘉靖和朝廷的底線,是一定要追究并嚴懲的。
其二就是沐朝弼在云南的眾多不法事,如放任手下橫行鄉里等。查明這兩件事,就足夠將沐朝弼削爵了,將一位國公削爵圈禁,已經算是極為嚴厲的懲罰了。這也達到了嘉靖的目的。
至于沐朝弼的那些花邊新聞,就不必再追究了,到時候追究起來,不但黔國公、寧陽侯臉上無光,朝廷的臉面又置之于何地?
對于王用賓的建議,朱載坖都予以認可,并委托王用賓與周延等人商量好后,就立刻開始審理本案,早日了結此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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